受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年产(略)万套电器配件项目运营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地点:(略)
4、招标方式:(略)
5、招租规模:(略)
序号 | 项目地点 | 用途 | 结构 | 运营面积 | 年度租金最低限价 | 五年租金最低总价 |
1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定路(略)号 | 工业 | 钢混 | (略).(略)㎡ | (略)元/年 | (略)元 |
说明:(略)
6、租期:(略)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2、请投标人于(略)年4月7日(略):(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4月7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止前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函及附件的电子版于(略)年4月7日 (略)时(略)分前(北京时间)发送至邮箱号(略)@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略),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报名函格式见招标公告。
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函及附件、或未支付报名费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电话:(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2、投标人应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略)
账 户 名 称:(略)
开 户 银 行:(略)
账 号:(略)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略)
3、特别提示:(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管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