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发集团(略)年收费收益权ABS融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交发集团(略)年收费收益权ABS融资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限:(略)
2.5服务地点:(略)
2.6质量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注:(略)
3.4信用情况:(略)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监管机构处以尚在执行期的暂停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由一名牵头人和一名成员方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均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牵头人(计划管理人)的业务范围包含证券资产管理,成员方(承销机构)的业务范围包含代销金融产品。
(3)联合体牵头人(计划管理人)需具有项目成立日(或起息日)在(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计划管理人身份参与的基础设施类收费收益权ABS融资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方(承销机构)需具有项目成立日(或起息日)在(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承销机构身份参与的基础设施类收费收益权ABS融资项目业绩。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均须满足3.1、3.4、3.5款要求。
(6)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网上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成员方需提供相关资料供牵头人制作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略)
尚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
4.2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略)
(2)线上办理:(略)
注:(略)
(3)移动端办理:(略)
“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客服QQ:(略)
客服电话:(略)
CA办理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注:(略)
(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http:(略)
4.3获取招标文件
4.3.1获取文件时间:(略)
4.3.2获取文件方式:(略)
注:(略)
特别提醒:(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略)
5.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略)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4.0登录入口” (http:(略)
5.4开标方式:(略)
5.5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郑州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略)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