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川县消防救援局勒乌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①申请人网上购买文件时,请先准备的介绍信及报名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②请将按要求填写的介绍信、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略)@qq.com),我公司收到报名信息后将报名付款二维码回复至报名邮箱,请扫二维码付款缴纳报名费;付款后请截图并将截图加盖公章发至报名邮箱(注:(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漏项工程处理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增减及更改项目的,应有设计、监理、业主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在施工中,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要有安全防护、防火技术措施和方案,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防护、防火技术措施和方案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不能因噪音、扬尘、不文明施工等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秩序以及正常休息,否则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停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现场施工安全责任
现场施工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修期:(略)
(2)在质量保修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2个小时内响应,(略)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略)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6.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略)
(2)材料要求:(略)
(3)服务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拟采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金川县消防救援局勒乌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项目提供相关施工服务。(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