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来宾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略)年4月7日(略)点(略)分前(北京时间)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二)所提供的必须是采购响应人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采购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服务;
(五)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如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响应;
(七)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八)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支公司竞标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邮箱:(略)
(四)方式:(略)
(五)申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五、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二)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来宾市人民医院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