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所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意向承租人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三)本项目所载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处置标的现状和实物为准,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已现场查勘实物,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对标的现状、质量、瑕疵等情况完全认可,意向承租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四)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①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略)秒。 ②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略)秒周期。 ③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略)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五)意向承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结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六)网络竞价中,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意向承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承租人承担。意向承租人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本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成交后,因己方原因出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不按约定签署合同、不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预付款等),交易(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