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对操场进行硬化,但不得新建建筑物。 2、经营:(略) 3、竞租成功,确定承租人后,流转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付清,以后租赁到期前(略)天付清次年租金,逾期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 4、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若有污水外运处理的需按要求外运处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出租人依据现状移交标的,水、电设备如需开户、改造由出租人协助承租人和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装修、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建设费用及期间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合同期满,此类资产由承租人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临时搭建物自行清理出场),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人不得损坏租赁的资产,不得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如若损坏照价赔偿。若承租人私自改造、破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招租的标的按现状移交,在租赁期间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政府规划拆迁等特殊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按实际租赁时间付租赁款;租赁期内,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内部所有基础设施、场地基础及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8、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 9、租赁期届满或中途退租违约的,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承租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应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且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补偿。 (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人对标的等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略)、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略)、本次招租收取委托人佣金,佣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五。 (略)、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