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略)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折扣)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略).(略) | 0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注: 1.本项目为综合折扣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最终结算单价=单价限价×成交供应商折扣报价;结算总金额=最终结算单价×实际完成数量,并且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http:(略)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略)
2.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收款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六)磋商开始时间:(略)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http:(略)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地址:(略)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范围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新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采集服务 | 卷 | (略) | 本项目卷宗数量为暂估数量,采购人将根据实际完成的数量及成交结算单价,在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 |
2 |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卷 | (略) |
3 | 新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服务 | 3年 | (略)卷/年 |
4 | 专用档案平板扫描仪租赁 | 3年 | 1台/年 |
※二、服务内容
(一)新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采集服务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略)〕(略)号)、市委组织部转《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渝委组〔(略)〕(略)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新任市管干部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委组〔(略)〕(略)号)等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现有未整理档案进行归档,包含材料分类、鉴别、排序、编目。
2.对其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采集、校改。
3.依据市委组织部渝委组〔(略)〕(略)号和渝委组〔(略)〕(略)号文件对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要求,进行档案基础信息采集,从材料齐全、逻辑正确、手续完备、信息准确、载体真实等方面对纸质档案进行全卷信息梳理、比对,按卷形成档案问题清单并列出对应产生该问题的政策依据参考和匹配相应问题的解决办法参考。
4.对新补充档案进行信息采集,形成问题清单。
5.新补充档案材料后,与原有相关档案信息进行匹配,对原有相关档案再次进行信息采集和逻辑关联校对,并形成问题清单。
6.提供各类“说明”模板、“备注”模板,并对采购人形成的各类说明、备注以及证明材料进行信息采集,形成相关的问题清单。
7.新补充档案材料成卷入库,包含所有材料的分类、排序、装订、目录著录、打印。
(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对已完成分类检查的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 (略)-(略)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渝委组〔(略)〕(略)号)文件要求,进行数字化加工,建设干部人事档案数字资源库。
1.人员建库
按国标 GB/T (略)-(略)《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进行人员建库并录入。人员建库包含人员唯一标识、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6个信息项。
2.目录建库
按国标 GB/T (略)-(略)《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进行档案目录建库并录入。目录建库包含目录唯一标识、人员挂接标识、类号、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成年、月、日、页数、备注(略)个信息项。
3.档案扫描
①根据档案的材质,可选择以平板扫描方式为主,扫描时档案摆放与扫描仪四角平行,不对档案原件造成破坏,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②对拟扫描档案逐页进行检查,档案严重破损、污染和字迹褪变情况应在《扫描档案登记表》相应栏中标注清楚“原件破损”“原件模糊”“原件残缺”等情况说明;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在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的情况下进行拆件;
③扫描色彩模式应采用真彩色(略)位RGB模式,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略)dpi;
④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每卷档案须按十大类依序进行扫描操作;
⑤对年代较早、纸质较差、脆、薄的纸质材料必须使用平板扫描,不得使用高速扫描,以免档案破损;
⑥对纸质较薄或透明的档案必须垫白纸扫描,避免前后内容透视重叠;
⑦扫描完成后必须正确排列档案文件和页面顺序。
⑧档案霉变、破损、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褶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平整处理再进行扫描;档案去霉、展平采用的技术手段必须符合珍贵档案的处理技术手段。
4.原始图像处理办法
①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处理,图像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排序要求完全一致;
②图像清晰,亮度适中,分辨率不低于(略)dpi;无坏死文件,无黑屏;
③图像页码连续,无错页;
④图像须进行纠偏处理,且图像偏斜每行首尾不超过1°,无折叠、遮字或缺损现象,保持图像的完整;
⑤扫描图像的画幅数与应扫描档案的画幅数一致,无漏扫、重扫或多扫;
⑥不能一次性完成扫描的 A3(含 A3)以上幅面档案,须采取分幅扫描而后拼接的方法 获得单一图像,拼接后图像与档案原件在视觉上完全一致,无拼接痕迹。
5.数据存储
图像数据采用(略)bit真彩单页JPEG压缩存储格式,原始图像压缩率≥(略)%;建立数据存储索引信息集,包含目录连接标识、页序号、原始文件名信息项;原始图像按文件夹分类保存。
6.数据挂接
扫描处理完成后的图像数据与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挂接。其中,扫描文件以卷为单位进行存储,案卷目录对应到相应图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卷内目录对应到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质检人员检查数字化成品文件与目录挂接是否正确,不达标返回重新修正。挂接准确率须要求达到(略)%。
7.数据交换格式
①数据交换内容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及目录信息的描述性文件,以XML格式文件保存; 档案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数据,存放在指定的文件夹内;
②文件夹及文件命名规范。每个人的图像数据档案应放在一个文件夹内,该文件夹应以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李(略))。根目录下保存的内容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命名的XML文件和文件名为“图像数据”的文件夹,前者描述人员基本信息及目录信息,后者存放原始图像数据和优化图像数据;
③图像文件名称的命名规则、类号代码、文件夹的目录结构按GB/T (略)-(略)《干部 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
8.数据备份
经采购人确认加工合格档案(包括人员基本信息、档案目录信息、原始图像数据等)应及时进行备份。采用离线方式备份的,离线备份时,每个人的数字档案应形成一个数据包备份,离线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备份介质由采购人提供)。
9.质量要求
1)数据成果要求:
①人员建库、目录建库、原始图像验收。对全部数字档案成品按国标GB/T (略)-(略)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即为“不合格 ”;
②档案装订:(略)
③目录与图像挂接:(略)
2)软件及设备要求:
①由供应商自行组织数字化加工所需的软件及设备,安装到本次项目指定的场地,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②供应商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档案加工软件,应包含人事档案数字化采集和档案数字化成果质检两大功能模块,且该软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正式授权(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内容自拟)。
(略).档案装订归库操作
①经核对无误的档案,按《干部档案整理细则》要求进行装订,不可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也不可损害文件字符影响阅读,不能损毁档案原件;
②及时将装订完毕的档案交采购人清点确认,并入库上架,做好交接确认工作,交接时须有相关的交接单。
(三)新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服务
1.对现有已经收集未归档的新增散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2.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目录补录,打印为纸质件、并打孔装入档案。
3.按国标GB/T (略)-(略)《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进行数字化加工,加工服务包括材料扫描(图像拼接)、原始图像处理(图像纠偏、图像裁剪)、数据校检、数据备份(备份介质由采购人提供)等。
(四)专用档案平板扫描仪租赁
平板扫描仪规格参数要求:
1.产品类型:(略)
2.光学分辨率≥(略)×(略) dpi;色彩位数:(略)
3.扫描技术:(略)
4.扫描速度≥2.8秒/张(A4,黑白/灰度/彩色模式,(略)dpi);
5.光源:(略)
6.扫描模式:(略)
7.传输接口:(略)
8.输出格式:(略)
9.驱动接口:(略)
(略).支持CPU:(略)
(略).支持系统:(略)
※三、服务要求
(一)真实性。应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后与纸质档案在内容上保持一致;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对档案信息不被更改;原始图像应保留原纸张颜色、污损情况和文字修改痕迹。
(二)完整性。应确保数字化加工前后纸质档案一致,纸质载体扫描前后,不能有损坏,须保持完整,档案数字图像数量与纸质档案数量相符。
(三)可用性。应确保数字档案可被查找、检索、呈现等,满足相关业务的要求;确保 数字档案的连续性,维护其可跟踪、可回溯、可关联、可被发现和可被再用,数据链不出现断裂。
(四)安全性。应建立身份认证体系、加密存储体系及数据流传输方式等安全保密管理 机制,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过程应完整记录,可查询、可追溯。档案图像数据应得到有效保护,不被非法利用、更改或销毁。档案原件不受损毁。
※四、服务标准
供应商须按照以下标准完成本项目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略)〕(略)号)。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略)〕(略)号)。
(三)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新任市管干部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委组〔(略)〕(略)号)。
(四)《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略)〕(略)号)。
(五)《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略)-(略))中要求的标准。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略)年8月(略)日前完成在职在编干部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及信息采集服务。在完成数字化加工后每年底对新增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为期3年。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采购人指定或同意地点(重庆市内)。
(三)验收方式:
1.验收组织单位:(略)
2.验收标准:(略)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执行完毕之日准备好全套验收资料,因成交供应商递交不全或不及时对验收工作造成的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审计。
※二、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为综合折扣报价(含税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加工费、信息采集费、服务费、人工费、设备租赁费、软件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以下为各工作类别的单价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价标准 |
1 | 新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采集服务 | 卷 | (略) | (略)元/卷 |
2 |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卷 | (略) | (略)元/卷 |
3 | 新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服务 | 3年 | (略)卷 | (略)元/卷/年 |
4 | 专用档案平板扫描仪租赁 | 3年 | 1台 | (略)元/年 |
※三、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为据实结算项目,根据供应商实际加工卷宗的数量和成交后的折扣单价进行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
(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略)%的正规发票及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及担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略)%作为预付款。
(三)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产权移交清单等)且项目验收完成,成交供应商根据结算总金额提供剩余应付金额足额正规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应付金额。
(四)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五)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则无需提交担保函,成交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支付比例按约定比例执行。
(六)若最终结算的项目执行金额不足采购人已支付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多余金额退还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延期退还或未足额退还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若本项目无需支付预付款,则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金??? 额:(略)
缴纳时间:(略)
缴纳方式:(略)
退还时间:(略)
不予退还情形:(略)
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违约条款
(一)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规定的相应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内容,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每延后1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延后时间累计达(略)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为保障服务质量,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审核,服务质量审核表格式详见合同格式附件。出现一次审核不达标的,采购人予以口头警告;出现两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出现三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略)%的违约金;出现四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按保密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保密协议详见第六篇附件3)。
供应商必须对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供应商必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规范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如在第三方处发现有涉及采购人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等文件,查明确实属于供应商泄露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项目所在地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索赔。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除采购文件明确注明租赁部分以外的物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该部分物品进行收纳整理。
※八、不可抗力
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招标项目延期或取消或调整的,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后附,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略)〕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略)天。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略)〕(略)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略)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略)%) | (略)分 | 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略) | 折扣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服务方案 ((略)%) | (略)分 | 1.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及工作内容,提出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略)分; 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5分; 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 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 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为以下任一情形: ①方案内容要素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 ②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 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 ④常识性错误; 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 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 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 |
(略)分 | 2.数据加工方案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提出本项目的数据加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工流程图、加工方法、质量控制办法等。 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 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
(略)分 | 3.安全保障方案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和完成时间要求,提出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安全保密措施;技术管控措施;现场管理措施;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等。 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 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
(略)分 | 4.应急处理方案 供应商编制本项目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损毁、失泄密、人员安全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的响应、组织、处置 等预案。 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 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
5分 | 5.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编制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和方式、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 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 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 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 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 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
3 | 商务部分 ((略)%) | (略)分 | 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档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5分,本项目最多得(略)分。 | 提供人员名单、相关证书、供应商自(略)年以来任意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月的供应商或入职不满1月的人员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略)分 | 业绩 (略)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档案数字化整理或加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 提供有效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注:
(一)关于政府采购异常低价的说明
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略)%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略)%;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5.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略)
(四)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http:(略)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略)(含)以下 | 1.5% | 1.5% | 1.0% |
(略)以上-(略) | 1.1% | 0.8% | 0.7% |
(略)以上-(略) | 0.8% | 0.(略)% | 0.(略)% |
注:(略)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略)
甲方(需方):(略)
乙方(供方):(略)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三、付款方式: |
四、履约保证金: |
五、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六、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备注: |
| | | | | | | |
签约时间:(略)
附件1:(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验收单 |
处室名称: |
采购类别:(略)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略)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主要服务内容 | 执行情况 |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供应商签字:(略) |
使用处室验收意见(盖章) | 验收人签字:(略) |
其他参与处室验收意见(若有) | 验收人签字:(略) |
备注 | |
| | |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部分
???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略)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略)
??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
?????????????????????????????????????????????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
?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略)
???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
???????????????????????????????????????????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
?
?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
磋商项目名称:(略)
?
致:(略)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
?
?
???????????????????????????????????????????? (供应商公章)
?
????????????????????????????????????????????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略)
?
(附:(略)
?
?
?
?
?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磋商项目名称:(略)
?
致:(略)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 身份证代码:(略)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
?
被授权人:(略)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
?
(附:(略)
?????????????????????????????????????????
?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
?
?
?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略)
日期:
?
?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略)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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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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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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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略)
(三)不可抗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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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
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招标项目延期或取消或调整的,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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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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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