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对抚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现有交易类、登记类业务系统及其相关子系统的维护能力承诺;应承诺对抚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现有交易类(房产交易系统、数字房产系统和四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登记类业务系统(不动产单元管理系统、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及其相关子系统(不动产税务业务联办系统、国家数据共享接口服务、大数据局接口服务等)的数据有足够了解,并能够处理解决相关数据问题,提供确认维护能力的承诺。
二、服务范围
数据库及业务系统维护:
业务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包括:
1.“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系统及其子系统,不动产单元管理系统、四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中心门户网站、不动产互联网+、不动产税务业务联办系统、国家数据共享接口服务、大数据局接口服务等。
2.“数字房产”系统及其子系统,档案管理系统。
3.Oracle数据库,Weblogic中间件,IIS服务、FTP服务,UNIEAP平台、DXP软件。
在维护期内,保证上述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及时解决发现的系统问题,不包括需求变更、需求新增内容。
具体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a.Oracle 数据库的日常巡检、备份、安装、调优等(含数据库运行状态及日志分析)
b.Weblogic(中间件)软件的日常巡检(含中间件软件的运行状态及日志分析)
c.IIS、FTP的日常巡检(含服务运行状态及日志分析)
d.UNIEAP平台及DXP软件的日常巡检及运维(含平台运行状态及日志分析)
e.各业务系统的日常使用指导及问题的现场处理与解决
f.协助中心进行相关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存储情况检查,协助中心制定相应数据备份计划并执行
g.对数据库服务及中间件服务的运行情况及状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性能调优
h.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业务系统进行系统运行参数的调整
i.协助交易中心数据整理过程中的数据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
j.维护项目过程跟踪及项目规范化管理
k.现场疑难及紧急问题远程会商指导和解决支持
l.涉及房地产日常政策及业务规则变动跟踪及改造支持
m.维护期内,需有工程师驻场服务,并有远程问题处理团队进行(略)小时的技术支持。
三、权力与义务
a.供应商有责任对委托方的商业资料(包括技术、报价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委托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b.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软件版权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略)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