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三高速公路增设天台东互通工程房建工程第FJ(略)标段施工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和第3.2款的规定,招标人──天台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发布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和下浮系数;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3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 标 人:(略)
(略)年4月1日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附录8定标办法中的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是否需要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放入?
答:(略)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现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和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
第FJ(略)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为:(略)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略)
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略)
2、因电子平台原因,投标文件中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格式重复(如“标段标段”和“元元”等)均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因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模板引起的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3、工程量清单调整并重新发布,现提供xlsx格式版本供参考,最终内容以正式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特别提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