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及定制区外电接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略)
(2)项目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略)
2.3 设计服务期限:(略)
2.4 质量标准:(略)
2.5 安全目标:(略)
2.6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自(略)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略)KV及以上外电接入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略)
3.2 业绩要求:(略)
3.3 信誉要求:(略)
3.4 其他要求:(略)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4 月 2 日 (略) 时 (略) 分至 (略) 年 4 月 7 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4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略)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