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小石岘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靖远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泽厚拍卖有限公司对靖远县小石岘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X | Y |
| 1 | (略).(略) | (略).(略) |
| 2 | (略).(略) | (略).(略) |
| 3 | (略).(略) | (略).(略) |
| 4 | (略).(略) | (略).(略) |
| 5 | (略).(略) | (略).(略) |
| 6 | (略).(略) | (略).(略) |
| 7 | (略).(略) | (略).(略) |
| (略) | (略) |
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营利法人资格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的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次挂牌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2.竞买人应实地踏勘采矿权,对采矿权有任何异议的,可于竞买申请截止日前2日向靖远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泽厚拍卖有限公司对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瑕疵不担责。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主体”。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名单”。5.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未被列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7.竞买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经营事项。8.资金实力:(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设有挂牌起始价,按照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如有多人,先提交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均低于挂牌起始价的不成交。(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与靖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三)竞得人应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靖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须一次性全额缴清,不设分期缴纳安排。矿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采矿权的出让收益,竞得人在竞得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征收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收益。因未按期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合同解除、矿权收回等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出让人无关。(二)凡在本次挂牌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略)〕(略)号)及相关规定处理。(三)本次出让矿区范围内及开采配套涉及林地、草地占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竞得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公告中,对矿权权属、范围、净矿条件、资料真实性有异议的,请在出让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附证据材料、联系方式)向靖远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交易程序、资格、报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口头异议、逾期提交、无证据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单位在(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答复异议人;重大复杂异议可延长至(略)个工作日。异议成立且无法立即解决,中止交易,待异议解决后恢复或终止;异议不成立,书面告知理由,交易继续。异议成立导致交易中止/终止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恶意异议、虚假证据的,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参与矿业权交易。(二)本次采矿权挂牌成交后、登记前,由出让人原因导致的权属/净矿出现异议的,出让人承诺净矿无争议,成交后发现未披露异议,竞得人可拒绝签合同、要求退还保证金;已签合同,竞得人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出让收益等。由竞得人原因异议的,竞得人自身引发(如越界、未办林草手续、未缴费用),自行承担责任、费用、法律后果,出让人不担责。由第三方侵权异议的,第三方主张侵权/补偿,先协商,再行政调处,然后民事诉讼,出让人协助但不担责。(三)本次采矿权设立后,有矿区权属/边界异议的,向靖远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更正登记、权属调处;不服异议的(略)日内复议/6个月内诉讼;有矿权合同/违约异议的,按出让合同约定,向仲裁/矿区所在地法院民事诉讼;有侵权/赔偿异议的,直接向矿区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四)竞得人应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合同签订后(略)日内按合同缴纳成交价款,逾期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缴纳成交价款的,竞得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五)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提出采矿登记申请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的采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退还其采矿权价款。(六)竞买人取得采矿权后不得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进行开采,如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七)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若发现有其他矿种的矿产资源,要立即停止开采。并向靖远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否则以盗采资源查处。(八)竞得人必须承诺服从将来的矿产资源整合规划,否则,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办理采矿权。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有“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名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不得参与竞买。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其它法律责任。(一)竞得人应价并已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的》;(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后拒绝履行的;(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的;(五)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相关费用的;(六)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采矿权交易服务费;(七)竞得人提供假伪证或文件或隐瞒事实的,造假欺诈的;(八)竞得人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九)竞得人私下接触工作人员,足以影响公正性的;(十)竞得人阻碍挂牌主持人正常的出让活动,或干涉其他竞买人的。因上述原因本次挂牌出让失败需再次出让采矿权,则挂牌底价为本次出让的最高价(但不能低于交易底价)。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权益类交易系统网上竞价系统进行报价。(二)挂牌期限内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三)挂牌期限内在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权益类交易系统网上竞价系统的,竞买人自行报价,竞买活动结束前3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3分钟。(四)其他事宜详见《靖远县小石岘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出让文件》。
本公告在靖远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