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亳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分发包及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实施细则((略)年修订)》规定,现对我公司安徽建工(亳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略)
2、采购编号:(略)
3、采购内容:(略)
4、含税控制价为(略).(略)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税率不同,报价人税前价不得超过税前控制价,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4、工程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类要求:(略)
3、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类似业绩要求:(略)
5、其它要求:(略)
6、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8、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9、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略)、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
2、投标保证金:(略)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无息)。
“皖建云商”平台相关要求:
1.为共享安徽建工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略).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略)
四、报价方式
(略)年4月7日上午8:(略)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略)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略)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略)
八、履约保证金:
1、数额:(略)
履约保证金为陆万陆仟元整(小写:(略)
2、提交时限:(略)
3、返还时间:(略)
4、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八、重要提示
8.1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公司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就造价、工期、人员、设备、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确认,若不能接受相应条款,将继续洽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同时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在投标人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中标单价按公司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方,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 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略)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 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8.5.2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作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1)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分包业务的;
(2) 假借他人名义从事分包活动或将资质借与他人从事分包活动的;
(3) 未经许可将承接的分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再次分包的;
(4) 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因素、引起集体上访或煽动民工闹事的;
(5) 不服从工程项目管理,严重扰乱施工现场秩序影响工程进度的;
(6) 严重违反工程管理规定,造成严重的工期滞后或重大质量问题,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 伪造、变造、私刻、偷盖公司各类印章的;
(8) 以项目部、公司等名义对外借贷或提供担保的;
(9)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认定后由建工控股相关部门录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
8.5.3 设备物资供应(租赁) 合作方存在下列情形之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1) 未按合同约定或需求计划及时交货,经三次以上催告无效,影响施工进度的;
(2) 同一合同项下三次以上现场抽样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3)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
(4) 服务跟进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8.5.4 咨询服务合作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1)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服务结论报告的;
(2) 转包服务项目的;
(3) 泄露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4) 因未及时提供咨询意见或现场咨询指导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8.5.5 金融业务合作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1) 恶意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且对后续协商处理不予以配合,不办理展期或置换手续,逾期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的;
(2) 恶意转移抽逃贷款资金,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有骗货意图的;
(3) 贷款逾期之后,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者串通第三方将其在子分公司应收债权恶意查封的;
(4) 在贷款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有骗贷意图的或者利用其在子分公司的应收债权重复单位对外贷款,转移债权的;
(5)被金融板块单位起诉或者无正当理由起诉金融板;
(6)对其他金融板块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声誉损害拒不赔偿的情形。
8.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合同规定要求缴纳陆万陆仟元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