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宿松县下仓镇地笼处置 |
项目编号 | H7GYCQ(略)C(略) |
委托方 | 宿松县下仓镇人民政府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略) 咨询展示期:(略) 竞价时间:(略)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标的物名称:(略) 数量:(略)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盛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略)年3月(略)日出具了皖盛誉资评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价值为地笼(略)元/吨,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转让底价 | (略)元/吨 | 交易保证金 | 5万元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本次竞拍标的物需每车现场过磅计量,过磅后受让方需通过转账付清该车标的物成交价款并日清日结,过磅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履约,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1.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2.信誉要求:(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三、转让条件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 本次竞拍标的物受让方应当在(略)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完成搬迁和运输(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装车),受让方需保证标的物安全、合法地运出及使用,运输、搬迁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拍卖公司及转让方无关。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运出规定地点,标的物的看护责任和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略)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竞拍保证金的形式:(略) 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意向竞价人于(略)年4月8日(略):(略) 以上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材料均需由转让方竞价前核验,复印件做留档资料。经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按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环节。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成交公告及 《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
交易保证金 处置 |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退还。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略)号,联系电话:(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交易服务费 收取 | 拍卖佣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
七、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代理机构名称)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八、联系方式 |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
九、附件 |
《电子竞价须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网络竞价风险告知》《意向申请登记表》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宿松县下仓镇人民政府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