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安装项目消防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略)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略)
2、控制价:(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营者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履约保证金:(略)
9、其他事项:
9.1、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场地情况会进行分批次采购,乙方不得以单批次供货量小而拒绝供货。
9.2、本项目为重点项目,三巡、监理现场检查材料质量,中标人所送材料必须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格书中有约定的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质量不达标禁止进入现场,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9.3、若招标文件清单规格和电子版招标报价清单有冲突,以电子版招标报价清单为准;
9.4、采购清单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码堆、存储、材料复试费用(如需)、技术指导支持、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9.5、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材料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变更,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材料的单价不予调整。
9.6、品牌要求:(略)
9.7中标人需抵扣不低于中标金额(略)%的工抵房或房产,总抵房金额不低于(略),(略)元,具体房源信息为:(略)
9.8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略)
2、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货到现场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量的(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 (略)%,甲乙双方办理最终决算完成定案后付至决算定案款的(略)%,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两年)、质量回访合格后(略)天内付清(无息)。
2、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