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就(略)年度融合服务数据云平台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最高限价:(略)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略)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融合服务数据云平台服务项目于(略)年完成建设,此项目主要包括融合门户和校园身份互联认证系统。(略)年继续由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维保,平台运行稳定。现因服务到期,为保障软件系统持续稳定运行,需要继续采购相关维保服务。
鉴于该维保服务项目涉及到系统开发技术和软件代码的知识产权,原厂商掌握系统架构、数据结构、功能设计、源代码等核心技术。为保障该项目运维服务的安全性、延续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合格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其经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近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近一年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略)
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站https:(略)
3.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时间:(略)
五、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份数:(略)
七、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采购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
融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
确认函 - 融合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