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磋商编号:(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地 址:(略)
采购单位:(略)
目录
第一部份 磋商邀请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商需达到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辐射检测检测、校准标准。
三、磋商人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略)
四、报名要求:(略)
五、磋商要求:(略)
六、其他:(略)
七、索取磋商文件时间:(略)
八、开标时间:(略)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附件三:(略)
附件四:(略)
附件五:(略)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标方法:(略)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
四、评标结果
第一部份 磋商邀请
昆明市儿童医院将对部分医疗设备的检测和维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本次对采购项目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项目预算:(略)
5.服务期:(略)
6.服务地点:(略)
7.磋商公告公示时间共计5个工作日。
8.详细的检测要求,请咨询设备科,联系方式:(略)
二、磋商人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检测能力;
4.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明确可以进行医疗设备设备维修、检测,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谈判时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略)
(二)供应商购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略)
1、供应商同类项目销售业绩;
四、磋商要求:
1、开标时磋商单位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如因磋商人缺乏专业知识导致谈判难以进行的情况,磋商人有权停止该磋商人的磋商资格并将其驱逐开标现场,标书费不予退还。
2、磋商单位必须提供的能够检测的具体内容。
3、如磋商人因标书难以制作出来或自愿放弃磋商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医院,医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开标,不告知且缺席开标的磋商人将被没收标书费。
五、其他:
1、磋商文件递交内容及方式:(略)
2、付款方式:(略)
六、报名时间:
(略)年4月2日早上8:(略)
报名地点:(略)
需医院答疑事项请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报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邮箱:(略)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略)
八、开标地点:(略)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略) 磋商文件编号:(略) |
2 | 采购单位:(略) |
3 | 磋商有效期:(略) |
4 | 磋商文件递交至:(略) 磋商截止时间:(略) |
5 | 磋商文件正本份数:(略) |
6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 |
7 | 签订合同地点:(略) |
8 | 交货地点:(略) |
9 | 服务期:(略) |
一、总 则
1、采购方式
1. 1本次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
2、适用范围
2.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的内容及服务。
3、定义
3.1“采购人”系指昆明市儿童医院。
3.2“采购单位”系指即昆明市儿童医院。
3.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提供采购人需求货物等的服务管理项目能力,向昆明市儿童医院提交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或供应人。
3.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或供应人须承担的相关的采购人需求货物等的服务管理项目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5“项目”系指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或供应人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总称。
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4.1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
4.2磋商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3购买磋商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4具备法人资格的同时,须同时具备: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方案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等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适用法律
5.1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委托
6.1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签字及加盖公章。
7、磋商费用
7.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8、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8.1 磋商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构成
9.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产品或服务,以及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
(2)磋商供应商须知;
(3)磋商项目说明和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附件。
9.2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印。
9.3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4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昆明市儿童医院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9.5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其磋商将被拒绝。
(略)、磋商文件的澄清
(略).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日前两天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昆明市儿童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对磋商截止日前两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答疑会,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略)、磋商文件的修改
(略).1在磋商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昆明市儿童医院均可主动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略).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磋商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昆明市儿童医院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略).3为使磋商供应商编写磋商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昆明市儿童医院有权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略)、磋商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略).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昆明市儿童医院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略).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
(略)、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略).1(附件二)和招(投)标一览表(附件一),对所提供的主要方案,应作简要介绍。
(略).2磋商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合同条款及格式;
(2)按照第(略)条要求填写的磋商书(附件二);
(3)按照第(略)、(略)条要求填写的招(投)标一览表(附件一);
(4)按照第(略)条要求填写的磋商保证书(附件三);
(5)按照第(略)、(略)条要求对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磋商售后服务承诺(附件四);
(6)按照第(略)条要求填写磋商质量保证书(附件五),证明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略).3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磋商文件资料清单”。
(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略).1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的磋商书(附件二)格式和招(投)标一览表(附件一);
(略).2磋商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招(投)标分项一览表(附件一)”所列的其中一个包、几个包或全部包进行磋商,但不得将一完整包的内容拆开磋商(具体以磋商公告为主准)。
(略).3磋商文件一经签收并超过磋商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对磋商文件作任何修改、补充或者更正。
(略)、磋商报价
(略).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的“招(投)标分项一览表(附件一)”上标明本次磋商拟提供方案的单价和总价 。
(略).2磋商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否则一经查实,其磋商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略).3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的“招(投)标分项一览表(附件一)”要求填写;
(略).4磋商报价根据“招(投)标分项一览表(附件一)”所列均为使用地交货价(含税价)。
(略).5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略)、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略).1 磋商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所附磋商售后服务承诺(附件四)填写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详细说明。
(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略).1按照第(略).2条的规定,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略).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略).3磋商供应商资格、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
(1)注册资本≥(略)万元(原件)(以磋商公告为准)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略).1按照第(略)条规定,磋商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方案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略).2证明方案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磋商供应商应提供:
(略)、磋商保证金
(略).1磋商保证书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所附磋商保证书格式填写,并按磋商文件所规定数额、时限、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
(略).2磋商保证金收退程序及说明
1)、磋商保证金缴纳:(略)
2)、磋商保证金退还:(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磋商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磋商人;
②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人撤回磋商文件的;中标人不愿履行磋商文件承诺的及推翻中标结果的;
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磋商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④磋商人提供虚假磋商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⑤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略)、磋商有效期
(略).1 磋商有效期为昆明市儿童医院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略))天。
(略).2 在特殊情况下,昆明市儿童医院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主要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昆明市儿童医院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磋商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文件。第(略)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略)、磋商文件份数和签署
(略).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三份磋商文件及光盘一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光盘),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表(一式柒份单独装订)
(略).2磋商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略).3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略).1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报价单一式柒份单独装订,封于标书内,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
(略).2内外层信封均应:
(1)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开标之前启封”的字样。密封口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
(略).3内层信封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磋商文件被宣布为“迟到”磋商时,能原封退回。
(略).4如果信封未按第(略).1-(略).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昆明市儿童医院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文件,昆明市儿童医院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磋商供应商。
(略)、磋商截止日期
(略).1昆明市儿童医院收到磋商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略).2昆明市儿童医院可以按第(略)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领取者和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略)、迟交的磋商文件
(略).1按照第(略)条的规定,昆明市儿童医院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递交的任何磋商文件。
(略)、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略).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昆明市儿童医院。
(略).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略)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略).3 在磋商截止期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文件作任何修改。
(略).4 在磋商截止期至医院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略)、开标
(略).1昆明市儿童医院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提前(略)分钟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略).2 按照第(略)条规定,同意撤回的磋商将不予开封。
(略)、对磋商文件的评价
(略).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略).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议
评委对磋商人经营资质、经营业绩、产品质量、磋商报价、样品等进行综合评议。
(略)、保密
(略).1有关磋商文件的审查、澄清、打分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略).2磋商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机构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
六、授予合同
(略)、合同授予标准
(略).1合同将授予取得资格的供应商。
(略).2采购人对未取得供应商资格的磋商人不做任何解释。
(略)、中标通知书
(略).1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昆明市儿童医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略).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略).3在中标供应商一周内签定合同后,昆明市儿童医院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磋商供应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略)、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为了确保产品在昆明市儿童医院的正确使用,如果有必要,在签订合同后供货前,中标单位再次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过医院相关部门书面确认, 必要时对产品规格进行局部调整,确保符合昆明市儿童医院的使用安全和规范。
第三部份 磋商要求附件:(略)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辐射检测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昆明市儿童医院(略)年全院放射设备年度放射检测项目 | 3 | 日 | 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类型:(略)
3.对设备进行放射性检测并每次都有书面备案,保证设备能 够正常运行。
4.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正品全新配件;维修次数超过1次且未修复的部件,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原装正品全新配件。
5.检测要求:
(1)我院两个院区现有个人剂量计(略)个,在合同期内提供不少于4次的个人剂量检测(按照科室人员数量免费提供个人剂量计,至少一个季度一次)。因设备及机房和人员会出现减少以及新增的情况,所以需要检测的设备、机房以及个人剂量计会有所变动。检测公司必须能够为新增设备、机房及个人剂量计进行免费检测。我院现有铅衣约(略)件,铅衣也需要进行必要检测。
(2)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服务响应时间:(略)
(4)检测报告形式:(略)
(5)服务形式:(略)
(6)若我院遇到需要紧急进行检测的项目,必须在报检(略)小时内完成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略)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7)负责协助我院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协助我院上报各种数据给相关监管部门。
(8)在一年的合同期内,我院新增设备、新增机房的预评及控评均由中标公司免费检测。免费为新增设备、新增机房以及需要再检设备进行检测。
(9)个人剂量监测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以及取得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
((略))年度检测报告的设备名称、型号、管电流及管电压、工作场所等参数必须要和我院辐射安全许可证一致。
设备所在地:(略)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科室:(略)
昆明市儿童医院
辐射年检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略)
供应商: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
甲方:(略)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检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公开招投标及甲乙双方商务谈判,甲乙双方就昆明市儿童医院放射卫生及辐射环境年度检测项目的检测(监测)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严格执行。
1、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受甲方委托,乙方按照主管科室提供的检测设备清单中的项目为甲方提供服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乙方提供超出检测设备清单中项目服务内容的,双方应履行合同变更手续。
2、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2.1 甲方责任
2.1.1甲方保证其有权或已取得权利人同意,委托乙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
2.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检测(监测)工作开展所必须的各项文件、材料等。
2.1.3甲方确保委托项目已具备检测(监测)工作开展条件,并协助提供操作平台、电源等。
2.1.4甲方安排负责人员协助乙方一同到现场检测,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1.5甲方应及时接收检测(监测)报告。
2.1.6甲方依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检测(监测)费用。
2.1.7本合同中的甲方联系人对检测任务单、合同变更手续、检测(监测)报告签收单、发票签收单、报告接收通知等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收发和签署视为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该项目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等情况,甲方应于变更前3日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做出相应客户记录变更,否则,如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2 乙方责任
2.2.1乙方按附件一中的检测(监测)项目进行检测(监测)工作,按照有关检测(监测)的标准方法进行工作,按照中国辐射检测认证的有关规定出具检测(监测)报告。
2.2.2乙方应在检测(监测)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书面检测(监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
2.2.3乙方对甲方的一切检测(监测)数据和技术要求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检测(监测)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及开发活动。
2.2.4乙方现场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甲方数据不合格的,乙方当场出具整改意见。甲方整改完毕,并由乙方免费复测,直至数据合格后出具检测(监测)报告。
2.2.5乙方应具备国家监管部门要求的检测(监测)能力和相应资质,否则,如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检测(监测)项目和检测(监测)清单见附件一,乙方现场检测时,甲方应对现场检测情况进行确认,甲方确认后的文件或材料及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有权开展检测(监测)工作,并不需要甲方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授权或确认,除非甲方有事先声明或约定。
3.3检测(监测)日期:(略)
3.4检测(监测)报告完成日期:(略)
3.5乙方完成检测(监测)报告后,直接向甲方交付检测(监测)报告。
3.6设备、环境监测时间:(略)
3.7检测公司必须能够为新增设备、机房及个人剂量计进行免费检测。
3.8服务响应时间:(略)
4、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4.1合同金额:
4.1.1设备台辐射监测、机房间辐射环境、个人辐射检测监测总金额为:(略)
4.2双方约定付款方式:
4.2.1检测完成并出具报告后,经设备科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略)%,即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略)
4.3本合同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4.3.1账户名称:
4.3.2开户行:
4.3.3银行账号:
4.3.4 单位地址:
4.3.5固定电话:(略)
4.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5、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1因甲方的委托项目未具备检测(监测)工作开展条件时而要求乙方开展检测(监测)的,导致检测(监测)无法进行的,检测期限顺延。
5.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3.4条款的约定,且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为:(略)
5.3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4条约定,且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为每迟延履行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 的违约金。
5.4乙方只对现场检测的检测(监测)结果负责。数据系乙方现场检测所取得,乙方确定并保证数据当时的代表性。由于环境变化等非乙方原因,样品的检测(监测)结果与数据所代表的同种物质真实情况存在的正常误差,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检测(监测)结果与真实情况超过正常误差范围,乙方承担此检测(监测)项目免费复测,除此之外,乙方对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检测(监测)结果误差及检测(监测)结果的使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5乙方不承担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责任。
6、不可抗力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执壹份。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处无正文)
甲方(公章):(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经办人 :(略)
邮编:(略)
电话:(略)
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编:
电话:
传真:(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附件一:(略)
昆明市儿童医院射线装置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管电压kv | 管电流ma | 生产厂家 | 实际位置 | 备注 |
1 | 数字化颌面断层X线机 | Planmeca | (略) | (略) | 普兰梅卡 | 书林院区门诊楼2楼放射科3号机房 | (转移) |
2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 | AlluraXper FD(略) | (略) | (略) | 飞利浦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DSA介入室 | |
3 | (略)排螺旋CT | Brilliance(略) | (略) | (略) | 飞利浦 | 书林院区门诊楼2楼放射科第二CT室 | |
4 | (略)排螺旋CT | GE OPTIMA CT(略) | (略) | (略) | GE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第二CT室 | |
5 | 移动式X光机 | MUX-(略)J | (略) | (略) | 日本岛津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6 | 移动式X光机 | Easy slide (略) | (略) | (略) | 意大利GMM | 书林院区医技楼2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7 | 多功能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 | DEX-EVOLUTION | (略) | (略) | 锐柯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第二摄片室 | |
8 | 单板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 | GMM CHPOVS | (略) | (略) | 意大利GMM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第一摄片室 | |
9 | 多功能胃肠机 | GMM T(略)CS | (略) | (略) | 意大利GMM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胃肠检查室 | |
(略) | 数字胃肠机 | DRF-2 | (略) | (略) | 万东 | 书林院区医技楼2楼放射科胃肠检查室 | |
(略) | 万东DR | 新东方(略)D | (略) | (略) | 万东 | 书林院区医技楼2楼放射科1号机房 | |
(略) | 移动式X光机 | MUX-(略)J | (略) | (略) | 岛津 | 书林院区医技楼2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略) | 高频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 | PLX(略)D | (略) | (略) | 南京普爱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略) | 高频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 | PLX(略)D | (略) | (略) | 南京普爱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略) | 高频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 | PLX(略)D | (略) | (略) | 南京普爱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略) | 移动式X光机 | Easy slide (略) | (略) | (略) | 意大利GMM | 书林院区医技楼2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略) | 数字化X射线摄像系统 | CARESTREAM DRX-EVOLUTION PLUS | (略) | (略) | 柯达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第四摄片室 | |
(略) | 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 GE OEC Fluorostar Cpmpact D | (略) | 8 | GE | 前兴院区门诊楼4楼第(略)手术室 | |
(略) | 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 Ziehm Vision RFD | (略) | (略) | 奇目成像 | 前兴院区门诊楼4楼第(略)手术室 | |
(略) | (略)排螺旋CT | SOMATOM go.Top | (略) | (略) | 西门子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第一CT室 | |
(略) | 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 Cios Select | (略) | (略) | 西门子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急诊 | 移动使用 |
(略) | 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 Cios Spin | (略) | (略) | 西门子 | 前兴院区门诊楼4楼第9手术室 | 移动使用 |
(略) | 移动式数字摄影X线机 | DX-D(略) | (略) | (略) | 爱克发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略) | 移动式数字摄影X线机 | DX-D(略) | (略) | (略) | 爱克发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 | 移动使用 |
(略) |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op(略)-1 | (略) | (略) | 卡瓦盛邦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第三摄片室 | |
(略) | 耳鼻喉三维影像系统 | i-CAT FLX | (略) | 7 | 卡瓦盛邦 | 前兴院区门诊楼1楼放射科耳鼻喉CT室 | |
(略) | 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 Horizon-Wi | (略) | 2 | Horizon | 书林院区门诊楼2楼放射科4号机房 | |
(略)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uCT (略) | (略) | (略) | 上海联影 | 前兴院区新传染病大楼一楼放射科CT室 | (新增) |
(略) |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 DigiEye (略)T | (略) | (略) | 深圳迈瑞 | 前兴院区新传染病大楼一楼放射科DR室 | (新增) |
(略) | 移动式X射线机 | Mobieye (略)T | (略) | (略) | 深圳迈瑞 | 前兴院区新传染病大楼一楼放射科 | (新增、移动使用) |
(略) | PET/CT | | | | | 二号楼(预计(略)年内安装完成) | |
(略) | 个人剂量计 | | | | | | 约(略)人(人员情况会有变动) |
(略) | 铅衣 | | | | | | 约(略)件 |
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一:(略)
注:(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序号 | 检测名称 | 检测有效期 | 检测内容 | 单价 | 磋商总价 (万元) |
| | | | | |
磋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注:(略)
磋商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须对应磋商文件中第三部份 磋商要求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
项目名称:(略)
注:(略)
2、如不填写此表,视为投标未文件响应磋商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略)
附件二:(略)
磋商保证书
致昆明市儿童医院:
本书作为(供货商)参加昆明市儿童医院项目编号:(略)
1.我公司保证磋商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2.我公司保证磋商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提高报价行为。
3.我公司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串标或欺诈等骗取中标的行为。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三:(略)
磋商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定,以不低于服务要求中提出的标准填写)
附件四:(略)
序号 | 合同编号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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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五:(略)
1.磋商人公司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人检测资格及能力证明文件
5.磋商人具备有利于本项目的相应厂家授权
★供应商承诺
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说明:(略)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投标人无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
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略)
1.
2.
3.
……(可自行添加)
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控股关系:(略)
1.
2.
3.
……(可自行添加)
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略)
1.
2.
3.
……(可自行添加)
我单位郑重声明:(略)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内容自拟)。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主管部门报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期:(略)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资格条件 | 符合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 |
3.1 |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 磋商人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
磋商人经营范围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磋商函签名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及加盖电子公章 |
磋商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部分 磋商文件的编制”的要求 |
磋商报价 | 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不超出预算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部分”规定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部分”规定 |
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磋商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其他条件 | 符合磋商文件中★条款的要求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3.2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 磋商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略)分。 其中: 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服务方案、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F1满分为(略)分,F2满分为(略)分,F3满分为(略)分。 |
磋商报价计算公式 | F1= </p)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略) 经初步审查合格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二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技术部分((略)分) F2 |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检测方案对照招磋商文件检测要求的响应的程度(满分(略)分); 不满足一条扣5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审(满分(略)分); ①检测方案在所有投标人中包括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针对性、完整性、安全性评价为优得(略)分-(略)分、良得5分-(略)分、中得1分-5分、差不得分。(满分(略)分) ②能够做到在检测工作中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准时到岗,得1分-5分(满分5分)。 ③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准确性得1分-(略)分。(满分(略)分) |
人员配置((略)分) F2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技术员中具有一名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得 1 分,具有一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得 2 分,满分3分。 注:(略) 2.服务人员评审,满分 (略)分。 提供具备检测专业能力的服务人员≥5人得(略)分; 提供具备检测专业能力的服务人员≥3人得8分; 提供具备检测专业能力的服务人员≥2人得4分; 提供具备检测专业能力的服务人员<2人(不得分; |
商务部分((略)分) F3 | 商务部分评分原则: 1)磋商产品业绩评审评分(满分(略)分): 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每具备一个类似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注:(略) |
一、统分原则
(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2)除最终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分原则:(略)
(4)统分办法:(略)
二、评审结果
(5)竞争性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6)如果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的规定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招标人重新组织。
(7)招标人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8)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告。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人对所提交的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磋商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磋商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磋商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磋商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四、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参加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的供应商后,因为有效最终谈判总报价不足三个使得谈判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