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略)〕(略)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发挥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推进“(略)”学科群和“(略)”专业建设战略构想,满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开展(略)年度微专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建设方向
微专业的主题应为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满足“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师范、新商科”专业集群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
(二)体现学校教师教育鲜明特色,围绕教育数字化、“教师教育+”的学科交叉融合,教师教育跨学科协同发展;
(三)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四)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
(五)培养学生某一个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二、立项建设数量
立项建设5个微专业。
三、申报要求
(一)微专业应依托学科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如:(略)
(二)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建设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三)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微专业发展方向,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管理职务,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主讲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能够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四)每个微专业应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一般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略)-(略)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2-3学分。每个微专业应完成两期学生培养任务。
(五)开设单位能从人员、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教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四、微专业建设管理
(一)微专业建设应按照《嘉应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要求,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围绕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构建特色鲜明的核心课程群,助力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社会适应力和竞争力。
(二)各单位要组建微专业建设小组或团队,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微专业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三)教务部统筹推进微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学校定期对微专业课程进行听课,并将听课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及微专业负责人。
(四)学校对获批立项的微专业参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给予每个微专业5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未正式开班的微专业将收回建设经费)。微专业教师上课课酬参照《嘉应学院全日制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纳入教学工作量统计。
五、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认真研判、科学谋划,确定微专业负责人和团队,填写《嘉应学院微专业申报书》(附件2)、《嘉应学院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3),对拟开设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二)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微专业立项建设名单。
(三)微专业开设单位自主确定招收对象和学生遴选办法,并报教务部审定后面向学生公布。
六、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请于(略)年4月(略)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报送至教务部(何侨生大楼(略)室)。
(三)平台填报。经单位推荐申报的微专业项目,项目负责人于(略)年4月(略)日前登入:(略)
教务部
(略)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