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珙土拍﹝(略)﹞3号)经珙县人民政府批准(珙府函〔(略)〕(略)号),受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略)年4月(略)日(星期五)上午(略)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开展珙县(略)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交易活动,公开拍卖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序号宗地位置面积用 地性 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出让期限起叫价竞买保证金1珙县经济开发区YJ-B-(略)(a)地块(略)㎡(约(略)亩)二类工业用地小于等于1.8小于等于(略)%(略)年(略)元/㎡(略)万元备注:1.以拍卖方式出让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略)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略)年,拍卖起叫价(略)元/平方米(8.(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珙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珙土拍﹝(略)﹞3号)经珙县人民政府批准(珙府函〔(略)〕(略)号),受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略)年4月(略)日(星期五)上午(略)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开展珙县(略)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交易活动,公开拍卖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序号宗地位置面积用 地性 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出让期限起叫价竞买保证金1珙县经济开发区YJ-B-(略)(a)地块(略)㎡(约(略)亩)二类工业用地小于等于1.8小于等于(略)%(略)年(略)元/㎡(略)万元备注:1.以拍卖方式出让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略)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略)年,拍卖起叫价(略)元/平方米(8.(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珙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经珙县人民政府批准(珙府函〔(略)〕(略)号),受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略)年4月(略)日(星期五)上午(略)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开展珙县(略)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交易活动,公开拍卖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序号宗地位置面积用 地性 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出让期限起叫价竞买保证金1珙县经济开发区YJ-B-(略)(a)地块(略)㎡(约(略)亩)二类工业用地小于等于1.8小于等于(略)%(略)年(略)元/㎡(略)万元备注:1.以拍卖方式出让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略)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略)年,拍卖起叫价(略)元/平方米(8.(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珙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序号宗地位置面积用 地性 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出让期限起叫价竞买保证金1珙县经济开发区YJ-B-(略)(a)地块(略)㎡(约(略)亩)二类工业用地小于等于1.8小于等于(略)%(略)年(略)元/㎡(略)万元备注:1.以拍卖方式出让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略)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略)年,拍卖起叫价(略)元/平方米(8.(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珙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序号
宗地位置
位置
面积
用 地性 质
性 质
建筑容积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密度
出让期限
期限
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
1
珙县经济开发区
YJ-B-(略)(a)
地块
(略)㎡(约(略)亩)
(约(略)亩)
二类
工业
用地
小于等于
1.8
(略)%
(略)年
(略)元/㎡
(略)万元
备注:1.以拍卖方式出让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略)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略)年,拍卖起叫价(略)元/平方米(8.(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1.以拍卖方式出让YJ-B-(略)(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略)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略)年,拍卖起叫价(略)元/平方米(8.(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略)年,拍卖起叫价(略)元/平方米(8.(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万元/亩),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置土地出让底价。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纳不低于(略)%的土地出让价款,1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年内交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支付利息。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条((略))字2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4.本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的拆除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承担。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5.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6.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略)〕(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略)号)要求,成交后由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珙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联系电话:(略)咨询电话:(略)网 址:(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珙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略)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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