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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流动资金贷款(第一次)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略)年流动资金贷款(第一次)工作进行公开遴选,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遴选申请。
2.用款需求及标段
2.1用款需求
序号 | 项目 | 有效报价内容 |
1 | 贷款用途 | 补充轨道交通项目运营资金需求 |
2 | 贷款金额 | 总用款需求:(略) |
3 | 提款方式 | 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根据遴选人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性或分笔提款 |
4 | 贷款期限 | 3 年 |
5 | 还本方式 | 分期还本 (贷款到期前即除最后一次还本外,单次还本比例不超过0.2%且每(略)个月还本比例不超过0.4%) |
6 | 结息方式 | 按季结息 |
7 | 利率调整 | 单笔贷款提款日起每(略)个月按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重新定价,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
8 | 担保措施 | 信用 |
9 | 承担方式 | 按份额承担,最终承担份额由遴选人依据本项目遴选结果确定 |
2.2 标段划分:(略)
3.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要求遴选申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遴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机构或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遴选申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注:(略)
3.1.2 信誉要求
不存在遴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遴选申请的情形。
3.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遴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遴选的遴选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4日(略)时(略)分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略)
4.2 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略)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第9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略)
7.联系方式
遴 选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8.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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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略)年流动资金贷款(第一次)遴选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