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财政学仿真实验系统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技术与服务要求:(略)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叙述货物及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内容清晰,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事项
潜在投标人在本校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采购清单。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之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采购方联系。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若资格与技术响应均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程序终止。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1.投标时间:(略)
2.投标截止时间:(略)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文件:(略)
(2)可读介质(U盘)1份:(略)
2.装订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副本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成册。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三)开标方式:(略)
九、评标方式
在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由评标小组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1家中标单位。
十、公告期限:(略)
十一、合同范本:(略)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