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上海海洋大学通讯机房招租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以公开竞价招租方式招租相关房屋意向承租人,欢迎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略)
2. 项目编号:(略)
3. 招租内容:
包件一:(略)
包件二:(略)
包件三:(略)
包件四:(略)
包件五:(略)
4. 评估价:(略)
包件一:(略)
包件二:(略)
包件三:(略)
包件四:(略)
包件五:(略)
服务期限:(略)
5. 租赁期限:(略)
二、竞租单位资格及限定条件
(一)承租方需满足
1. 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提供营业执照为竞租附件),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 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5. 竞租人须为正规通讯运营商。
6. 竞租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7.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重要说明
合同期间若承租人利用出租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或发生承租人损害出租人权益的情况,出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偏差、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三、竞租须知
1. 本次公开招租预设竞租租金最低底价,在报价中不得低于最低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 竞租人应根据招租内容,自行实地查看了解竞租房屋场地的基本情况。
3. 本次招租经评审小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竞价合理性审查通过后,按合理竞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进行推荐承租单位。
4. 推荐意向承租人拒绝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或自主放弃的,招租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意向承租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承租候选人为推荐意向承租人,也可以重新开展公开招租活动。
5.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招租结果公示确认后须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订立租赁合同,审批不通过或审核期限超过一年未获批复则意向招租结果自动作废。
四、竞租报名与竞价文件递交
获取招租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竞价人应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
五、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