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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采购人)的委托,对“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组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略)
2. 采购范围及需求
2.1采购范围:(略)
2.2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金额:(略) |
采购内容 | 供货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略) |
磋商报价要求 | 1)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根据自身综合情况,结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出总的配送食材的优惠幅度值(即优惠率)。即采购人日后实际支付供应商单位的各项食材配送的价款金额为:(略) 2)最终总的价格费用,按各项食材价格【含配送】发生的量及上述费用价格原则适实进行结算。备注:(略) 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供应商报多个优惠幅度值或分类别情况有选择性的不同多个优惠幅度值,即只能报唯一一个总的优惠幅度值。 4)本次采购项目最终选择并确认两家成交供应商。 |
配送服务期限 | 一年(计划时间为(略)年6月1日至(略)年5月(略)日,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配送时间 | 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准时配送,确保食材新鲜度,避免影响用餐。 |
配送地点 | 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职工食堂(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略)-1号)。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供货和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3.2 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磋商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 供应商近3年内在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
3.5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标。
3.7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略)
4.2报名及购买方式(两种报名方式):
4.2.1方式一:(略)
4.2.2方式二:(略)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磋商时间与地点
6.1磋商时间:(略)
6.2磋商地点:(略)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网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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