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征集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分销渠道
单位的公告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分销渠道合作单位,诚邀符合本征集公告规定条件的分销渠道单位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略)
2.服务内容及范围:(略)
3.服务期限:(略)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略)
2.分销渠道佣金:(略)
三、分销渠道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拥有3个房地产销售项目的分销渠道代理服务合同。
四、参与征集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提供(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拥有3个房地产销售项目的分销渠道代理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征集流程
(一)提出申请
1.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2.征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3.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注:(略)
(二)公布审核结果
组织人员集中审核分销渠道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公示审核结果。
(三)签订合作协议
本次征集不限定分销渠道单位数量,凡达到资格要求的,即可与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分销渠道合作协议》。
六、本次征集的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箱:(略)
(略)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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