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略)-(略)年(略)纳税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略)号(凤里街西入口)1号楼东门(略)室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略)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略)高新区分中心”)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的热线系统软件建设,以(略)为统一服务号码的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略)高新区分中心通过智能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咨询、税费查询、受理投诉举报、受理意见建议、调查回访等服务。为了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履行纳税缴费义务和享受纳税缴费权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咨询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需要引入对税收业务和流程操作都具有专业服务经验的专业化外包服务单位,实现资源集约化管理,有效支撑税收政策宣传、办税辅导和投诉管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略)%,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服务费按苏财购告【(略)】(略)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3.投标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略)〕(略)号)文件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按苏财购告〔(略)〕7号文件中的参考格式)。
4.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七。
5.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