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概述:(略)(3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 分);
(4)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以及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5)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6)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以及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居民、社区的协调措施(2分);
(7)质保期的服务承诺和方案(1 分);
(8)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案例分析评价,要求对本次提供的所有业绩案例结合本项目类似施工内容及规模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3分);
(9)恶劣天气情况下的施工,以及对现有房屋、设施、管线的保护等措施(2分);
6.3 商务部分评价((略)分)6.3.1业绩评价:(略)6.3.2企业实力评价:(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专业施工一级资质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承建古建工程获得省辖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市优及以上工程,得5分。(省优如江苏为“扬子杯”,市优工程奖项的如镇江为“金山杯”)(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6.3.2人员评价:(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局颁发培训上岗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7.招标文件的获取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单位CA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8.投标截止时间8.1投标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9.其他 9.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9.2异议与投诉:(略)9.3投标人存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9.4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公开的,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间,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略).发布公告的媒介(略).1 本项目招标的公告和公示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名称)上发布;(略).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略).联系方式(略).1 招标主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略).2 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略)工程交易科:(略)网络信息科:(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3 技术支持网上招投标系统:(略)电话:(略)CA 签章办理指南:(略)在线办理网址:(略)负责人(电子签名):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