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卫渭路、倪汇路局部道路修复工程 JSZC-(略)-SZZS-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卫渭路、倪汇路局部道路修复工程,本工程位于相城区漕湖街道,主要包括市政道路修复等。
编制依据:
(1)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
(2)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程;
(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及其组成的相关专业《计算规范》、《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略)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略)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略)年)、《苏州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资料、答疑补遗书、相应图集、江苏省、苏州市下发的其他相关文件等;
(4)本工程人工费按苏建函价[(略)](略)号文执行。材料价格有指导价的按苏州市(略)年2月份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包含汽油、柴油),其余材料及设备按采购文件及其附属文件要求市场询价;施工前需按业主要求提供样品,供业主确认后施工;
(5)税金计取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略)】(略)号)及苏州市有关文件;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清单的其他资料;
(7)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计取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苏住建建【(略)】(略)号);
(8)答疑回复等。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注: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略)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请投标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略)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
(3)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略)】(略)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7、成交单位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9、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略)、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略)、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