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发布(略)年海南省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项目的比选公告
近期我厅发布了《(略)年海南省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因仅收到一家单位的相应材料,不符合相关采购规定要求,现按程序再次发布比选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年海南省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工作
二、实施时间
(略)年5月至(略)年4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包括创建志愿品牌标识;推动旅游志愿队伍建设(不少于(略)人);协调全省旅游志愿服务力量,策划开展旅游条例普法宣讲、旅游应急安全保障、旅游生态防护、旅游讲解、暖心旅游服务等志愿活动;开展旅游志愿活动宣传推广等内容。
预算金额不超过(略)万元(含税)。
四、申报单位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与经验要求
1.具备志愿队伍组建、旅游志愿活动策划或相关领域服务经验。
2.提供近1年内开展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案例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成果证明或参与类似项目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财务状况要求
具备承担本项目履约的财务能力,无重大债务纠纷。需提供近3年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收缴部门的印章)等材料关键页。
(四)项目团队要求
1.须成立专门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3.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项目执行经验。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比选响应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无重大违纪声明函。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评定标准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七本及电子版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七、报价提交材料
1.参选单位须按照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提交材料。
2.材料一式七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九、结果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