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明细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地址 | 合同到期日期 | 参考面积 | 租期 | 经营范围 | 禁止经营业态 | 竞价人资格条件 | 挂牌价格(元/月) | 竞价保证金(元) | 特别说明 |
1 | 南宁市南湖公园名树园便利店及6个自动售卖机 | 1.便利店:(略) | (略)年4月(略)日 | (略).(略)㎡(其中便利店(略)㎡、自动售卖机六个,共(略)㎡、仓库7.(略)㎡) | 自合同签订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合同期届满当日须将场地按约定标准交回出租方。 | [if !supportLists]1.[endif]饮品类、餐饮类,熟食类、现场加工类、预包装食品类、散装食品类;[if !supportLists]2.[endif]旅游及名优特产品类:(略)[if !supportLists]3.[endif]体育用品类:(略)[if !supportLists]4.[endif]其他符合公园经营场景的业态,但需出租方同意后实施。 | 1.有明火加工油烟产生或有油污垃圾的餐饮项目。2.酒精类、香烟类等危害青少年健身成长项目。3.违禁品经营销售。 |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 (略),(略).(略) | (略),(略).(略) | 1.涉及出租资产的改造装修须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2.本项目出租无装修期、过渡期,合同签订日起计租。 |
2 | 南宁市南湖公园药展便利店 | 双拥路1号南湖公园山歌渔村酒楼旁小卖部 | (略)年4月(略)日 | 室内(略)㎡ | 自合同签订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合同期届满当日须将场地按约定标准交回出租方。 | [if !supportLists]1.[endif]饮品类、餐饮类,熟食类、现场加工类、预包装食品类、散装食品类;[if !supportLists]2.[endif]旅游及名优特产品类:(略)[if !supportLists]3.[endif]体育用品类:(略)[if !supportLists]4.[endif]其他符合公园经营场景的业态,但需出租方同意后实施。 | 1.有明火加工油烟产生或有油污垃圾的餐饮项目。2.酒精类、香烟类等危害青少年健身成长项目。3.违禁品经营销售。 |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 2,(略).(略) | (略),(略).(略) | 1.涉及出租资产的改造装修须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2.本项目出租无装修期、过渡期,合同签订日起计租。3.项目包含户外经营场地(略)㎡,如承租方根据经营业态需要使用,须书面报送装修申请并获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使用。4.户外经营场地必须无偿向市民游客开放使用,严禁采用消费入座方式进行经营。 |
3 | 南宁市南湖公园滨湖便利店 | 双拥路1号南湖公园市老干中心旁小卖部 | (略)年4月(略)日 | (略)㎡ | 自合同签订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合同期届满当日须将场地按约定标准交回出租方。 | [if !supportLists]1.[endif]饮品类、餐饮类,熟食类、现场加工类、预包装食品类、散装食品类;[if !supportLists]2.[endif]旅游及名优特产品类:(略)[if !supportLists]3.[endif]体育用品类:(略)[if !supportLists]4.[endif]其他符合公园经营场景的业态,但需出租方同意后实施。 | 1.有明火加工油烟产生或有油污垃圾的餐饮项目。2.酒精类、香烟类等危害青少年健身成长项目。3.违禁品经营销售。 |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 (略).(略) | (略),(略).(略) | 1.涉及出租资产的改造装修须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2.本项目出租无装修期、过渡期,合同签订日起计租。3.项目包含户外经营场地(略)㎡,如承租方根据经营业态需要使用,须书面报送装修申请并获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使用。4.户外经营场地必须无偿向市民游客开放使用,严禁采用消费入座方式进行经营. |
4 | 南宁市南湖公园银桦便利店 | 双拥路1号南湖公园纪念馆荔枝园旁小卖部 | (略)年4月(略)日 | (略)㎡ | 自合同签订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合同期届满当日须将场地按约定标准交回出租方。 | [if !supportLists]1.[endif]饮品类、餐饮类,熟食类、现场加工类、预包装食品类、散装食品类;[if !supportLists]2.[endif]旅游及名优特产品类:(略)[if !supportLists]3.[endif]体育用品类:(略)[if !supportLists]4.[endif]其他符合公园经营场景的业态,但需出租方同意后实施。 | 1.有明火加工油烟产生或有油污垃圾的餐饮项目。2.酒精类、香烟类等危害青少年健身成长项目。3.违禁品经营销售。 |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 4,(略).(略) | (略),(略).(略) | 1.涉及出租资产的改造装修须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2.本项目出租无装修期、过渡期,合同签订日起计租。3.项目包含户外经营场地(略)㎡,如承租方根据经营业态需要使用,须书面报送装修申请并获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使用。4.户外经营场地必须无偿向市民游客开放使用,严禁采用消费入座方式进行经营。 |
5 | 南宁市南湖公园广艺便利店 | 双拥路1号南湖公园上湖“南湖西路”外教育路东巷西段(南宁市少儿图书馆旁) | (略)年5月(略)日 | (略)㎡ | 自合同签订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合同期届满当日须将场地按约定标准交回出租方。 | [if !supportLists]1.[endif]饮品类、餐饮类,熟食类、现场加工类、预包装食品类、散装食品类;[if !supportLists]2.[endif]生产油烟油渍的食品必须做好油烟及排污处理系统;[if !supportLists]3.[endif]旅游及名优特产品类:(略)[if !supportLists]4.[endif]体育用品类:(略)[if !supportLists]5.[endif]其他符合公园经营场景的业态,但需出租方同意后实施。 | 违禁品经营销售。 |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 5,(略).(略) | (略),(略).(略) | 1.涉及出租资产的改造装修须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2.本项目出租无装修期、过渡期,合同签订日起计租。3.项目包含户外经营场地(略)㎡,如承租方根据经营业态需要使用,须书面报送装修申请并获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使用。4.户外经营场地必须无偿向市民游客开放使用,严禁采用消费入座方式进行经营。 |
备注: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2.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3.租金按半年缴纳,每两年较上一期年租金标准递增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