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特定资格要求:(略) (2)投标人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服务经验,或与具备公安部等保办推荐资质的测评机构有长期合作协议,能够确保顺利完成两个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及整改工作;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一方需满足本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