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略)年4月8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略)年4月8日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上所注为准,如设计合同未注明,提供发包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略)年4月8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略)年4月8日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略)年4月8日以来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上所注为准,如设计合同未注明,提供发包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略)年4月8日以来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略)年4月8日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金额≥(略)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为准;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上所注为准,如监理合同未注明,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未注明,提供发包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略)年(略)月(略)日 (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略)年(略)月(略)日 (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①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金城东路9号(略)室 |
联系人: | 程子昊 | 联系人: | 严明、潘菲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 | 项目负责人: | 严明 |
(略).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