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
关于坛同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为做好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垃圾及时转运。对坛同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业主:(略)
(三)资金预算:(略)
(四)资金来源:(略)
(五)服务期限:(略)
二、服务内容
(一)邻水县坛同镇(含原华鉴乡、九峰乡)、椿木镇运送到坛同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压缩工作,并将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四川能投邻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如遇特殊情况,垃圾中转站不能正常运转,乙方自行负责将以上乡镇运送来的垃圾转运到四川能投邻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二)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内的消毒、清扫、保洁等工作任务,各镇转运来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给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作业。
(三)承包费用实行包干制,车辆保险费、人员工资及管理费、人身意外保险、消毒杀菌、燃油费、服装费、水电费、车辆维修费、垃圾压缩机的维修保养费、液压油更换费、场地维护费及相关税费等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括垃圾清运、转运相关内容。
(二)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三)应具有环境卫生运输车辆驾驶的相关证件(驾驶B照及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5)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6)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期满后,在竞选人不足3人时,另行确定购买服务公告事宜,并予以公告。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4月(略)日(略):(略)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缴为项目承包价的5%,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略)
(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由项目承包方提出申请,携履约保证金原始票据至坛同镇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原路径退还(不计息)。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项目承包价的5%,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人民币:(略)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凭本服务项目“农民工工资结清承诺书”,由项目承包方申请,在一个月内原路径退还(不计息)。
公告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详情请咨询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略)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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