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家巷村驻村帮扶项目及附加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兰家巷村驻村帮扶项目及附加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兰家巷村驻村帮扶项目及附加项目工程,标段内容:(略)
2.4计划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略))兰家巷村驻村帮扶项目及附加项目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供应商须提供(略)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供应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
- 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证书复印件、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具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略)
2. 自缴纳文件工本费之日起,需要开具文件费发票的单位,须在(略)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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