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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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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供销农资配送中心改建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略)
2.2工程内容:(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工 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最高限价:(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渠道);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 (略) 年4月8日 0时 (略) 分至 (略)年4月(略)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2①网上报名流程:(略)
②交易会员账号注册流程:(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4月(略)日 9 时 (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灵寿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上传本单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形式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灵寿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