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共享中药房”一般固废(中药渣)处置相关工作询比采购公告 “智慧共享中药房”一般固废(中药渣)处置相关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采购人:(略) 1.4资金落实情况:(略) 1.5采购方式:(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略)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略) | 智慧共享中药房一般固废(中药渣)处置相关工作 | 预计服务期内累计(略)元,单次服务限价为(略)元/次 | 元 | 1年((略)个自然月) | 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铜陶北路(略)号九龙智能制造产业园(略)栋2楼 | 备注 | (略):(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6.1根据重药中药“智慧共享中药房”场地实际情况,投标单位实施固废转移应使用容积为8m3-(略)m3的压缩式垃圾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对应保险单及车辆照片等。若非自有车辆,请补充提供车辆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6.2具有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价证书,项目类别应为“固废”; 6.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固体废物治理; 6.4本次招标应按整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拒绝。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略)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4.4采购文件售价:(略) 4.5免责声明:(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略)号重药控股(略)楼(重庆医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其他媒介:(略) 8.其他8.1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8.2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8.3其他:(略) 9.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