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要求
充分利用辽宁省内已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理实体数据、不动产数据等地名地址相关数据。对全省自然地名、人文地名、标准地址、政务兴趣点等4类数据进行治理与更新采集,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与要求进行分层处理、属性映射转换与信息规整等,构建现势性好的地名地址数据集。其中自然地名包括山谷、河流等7大类,政务兴趣点涵盖住宿、餐饮、金融、教育等(略)大类,数据量不低于(略)万条。
★(二)技术标准
(1)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略)-(略));
(2)地理信息兴趣点分类与编码(GB/T (略)-(略))
(3)地名地址地理编码规则(GB/T (略)-(略));
(4)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T (略)-(略))。
(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略)-(略));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略)-(略));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略)-(略));
(8)《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国测成发〔(略)〕8号)
(9)《“一张图”地理底图建设工作方案》
((略))《“一张图”地理底图总体设计方案》
((略))《“一张图”地理底图(政务版)数据清单》
((略))《“一张图”地理底图(政务版)矢量数据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
((略))《辽宁省“一张图”地理底图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略)〕(略)号)
★(三)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略)
(2)高程基准:(略)
★(四)主要工作内容
1.自然地名
收集相关资料,对山峰、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地名数据开展融合更新,并进行分类分级,其中河流名称应当同时满足配图需求,沿河流走向生成配图名称。
2.人文地名
收集相关资料,对自然村名称开展融合更新,数据重复或者冲突时,应按照合理原则进行选取融合。
3.政务兴趣点
收集相关资料,对政务兴趣点数据开展融合更新,数据重复或者冲突时,应按照合理原则进行选取融合。
4.标准地址
收集不动产数据和其他相关地址数据,对各类地址数据进行清洗、分类、挂接、整合与融合等工作,数据重复或者冲突时,应按照合理原则进行选取融合,并尽可能保留各数据源的所有地址信息,建立标准地址库。
★(五)质量检查与验收
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两级检查从数学基础、完整性、属性精度、逻辑一致性、表征质量、附件质量等多方面管控,确保项目成果满足质量要求,并出具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一级验收需委托省级测绘成果质检机构进行成果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六)安全与保密
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各项规定,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集中办公,项目过程中所使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或数据不可离开指定工作场所,项目所涉人员均需和采购方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与追责机制,确保数据安全,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七)提交成果
1.数据成果
地名地址数据集成果,要求为GDB格式。
2.文档成果
包括项目技术设计、技术总结、质检报告(含一、二级质检记录)及省级测绘成果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提供PDF格式,其余文档成果要求分别提供DOC格式及PDF格式。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略).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