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略)年度海南省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旅游活动的比选公告
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持续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明旅游建设工作,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略)年度海南省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旅游活动。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年度海南省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旅游活动
二、实施时间
(略)年全年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1.海南省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引导员队伍建设。组建文明旅游引导队伍,队伍人员至少(略)人。
2.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在重大节假日设立文明旅游宣传岗、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及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等。
3.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开展(略)中国旅游日“非遗润旅途 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旅游生态保护公益活动,并现场邀请媒体进行报道。
4.开展海南文明旅游视频展播活动。对景区、酒店、导游三大旅游业态文明旅游优秀做法分别进行视频拍摄并宣传。
预算总金额不超过(略)万元(含税)。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证照。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与经验要求
1.具备相关领域服务经验。
2.提供近3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案例不少于2项(须提供合同、成果证明或参与类似项目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财务状况要求
具备承担本项目履约的财务能力,无重大债务纠纷。需提供近3年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收缴部门的印章)等材料。
(四)项目团队要求
1.须成立专门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3.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项目执行经验。
五、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操作性强。
六、报价提交材料
1.参选单位须按照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提交材料。
2.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结果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
附件:(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略)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