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由于律师服务即将到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和法律违规,现对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进行零星购买工作。
现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委托,采用公开谈判进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文件编号:(略)
2、采购内容及预算
2.1采购内容:(略)
2.2资金落实情况:(略)
2.3项目采购预算:(略)
2.4结算标准:(略)
3、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1包。
4、服务期限:(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响应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流程:(略)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营业执照)
2.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
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
注:(略)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售价:(略)
缴纳方式:(略)
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略)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略)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现场和远程解密均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集中解密开标,供应商无需手动解密。
2.开标时间:(略)
3.本项目采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如因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形式进行时,本项目转为纸质方式进行。
六、发布媒体:(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