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近期拟对鞍山北方忠正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处置债权合计为5,(略).(略)万元,其中本金2,(略).(略)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3,(略).(略)万元(利息计算至(略)年3月(略)日)。资产分布地区为鞍山市,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鞍山北方忠正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息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债权本金2,(略).(略)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3,(略).(略)万元(利息计算至(略)年3月(略)日),债权总额合计5,(略).(略)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保证人为刘正彪、吴倚潼、胡巧成,抵押物为鞍山市金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胡巧成名下2,(略).(略)平方米房产和(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二、债务企业概况
鞍山北方忠正风机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5月(略)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三、保证人概况
1.自然人保证人刘正彪,男,住鞍山市铁西区民主街。
2.自然人保证人吴倚潼,女,住鞍山市铁西区民主街。
3.自然人保证人胡巧成,男,住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1、鞍山市金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略)号的商业办公房产(略).(略)平方米(第1、2、5层),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略).(略)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略)年(略)月(略)日止;2、胡巧成名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略)号的商业办公房产1,(略).(略)平方米(第3-4、6-7层),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略).(略)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略)年7月(略)日。上述房产、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窗体顶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略)
交易条件:(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略)年4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略)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