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运河文化交流周开幕及系列城市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略)运河文化交流周开幕及系列城市活动 | (略).(略) | 1项 | 设计、组织并实施(略)运河文化交流周活动;组织执行运河非遗主题活化体验活动;设计执行主题打卡点氛围营造;设计线上网站及活动打卡地图,统筹、整合并对接系列属地、商圈主题活动。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文);
1.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
1.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1.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略)〕(略) 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1.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1.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1.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1.(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略)〕(略) 号);
1.(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
1.(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 号);
1.(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 号);
1.(略)《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1.(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1.(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1.(略)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1.(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1.(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1.(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略)〕2号。
2.公告发布媒体:(略)
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采购((线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线下递交响应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