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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5月9日(略)时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略)
看样时间:(略)
看样集中地点:(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
1.被拍卖房产有进行精装修,厨房安装抽油烟机及炉具。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面积以房管部门的确定为准,多不退少不补;
2.被拍卖房产由被执行人占有,迟延交付的风险由买受人(承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承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略)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房产办理过户时所需要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地价款和拍卖标的物涉及的其他费用等款项)应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与买受人(承受人)各自承担;原权利人应承担的部分,在拍卖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时应由买受人(承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视为买受人(承受人)放弃在本拍卖得款中退还垫付款的权利,由买受人(承受人)另循法律途径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5.交易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应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6.关于被拍卖不动产所涉及的水、电、物业等费用产生的纠纷问题,由相关利害关系人或买受人(承受人)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上述拍卖财产所附条件在拍卖前向竞买人或承受人明示。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