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略)年冷链车租赁项目(第三次)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编号:(略)
四、项目概况:(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预估总采购金额(略).6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标包号 | 车型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辆/月) | 租赁期限 | 合计(含税) | 价格权重 |
1 | 4.2米厢式冷链车型 | 辆 | 3 | ≤(略) | 1年 | (略) | (略)% |
6.8米厢式冷链车型 | 辆 | 1 | ≤(略) | 1年 | (略) | (略)% |
7.6米厢式冷链车型 | 辆 | 1 | ≤(略) | 1年 | (略) | (略)% |
注:(略)
(二)报价:(略)
①月均车辆使用费用:(略)
②月均服务费用:(略)
(三)合同周期:(略)
(四)交货期:(略)
(五)交货地址:(略)
七、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是车辆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授权开展销售、租赁业务的经销商。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强制产品认证”(3C)认证(提供制造商或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车辆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工信部颁布的箱式冷藏车公告范围内(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及所投车辆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型号),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箱式冷藏车的强制规定(国家工信部颁布的箱式冷藏车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销售或租赁同样或类似车辆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提供租赁车辆须为投标人(略)年1月1日后注册的自有车辆(提供拟投入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新车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略)、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九、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两轮及以上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直接采购;
十、公示的期限:(略)
十一、异议的受理方式:(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