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2、资金情况:(略)3以下;(2)清洗产生的废液需要一并处置,需满足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库站清罐及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合规处置,废物类型包括“HW(略)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略)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略)其他废物”,并全权办理环保报建、五联单验收等全部手续。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油罐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国家二级以上资质)》(或油罐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和《中国石油化工储油设备安装拆除拆迁企业资质证书(国家二级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装置拆除拆施工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作业证》。 (4)验收要求:(略) 7、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协调与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废弃成品油处理和回收项目承接单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高效协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阻碍其他承接单位正常作业。 (3)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全力配合采购人废弃成品油处理和回收两个项目的承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现场衔接及信息沟通。 (4)供应商与采购人废弃成品油处理和回收两个项目的承接单位在现场作业时,应遵守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序,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安全。因配合不到位、协调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安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相应承接单位责任,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暂停付款、解除合同等措施。 (5)本项目与废弃成品油处理和回收两个项目工作流程:(略) 8、现场踏勘: 踏勘方式:(略) 踏勘时间:(略) 踏勘联系方式:(略) 注:(略) 9、履约要求:(略) (略)、违法惩戒:(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