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快讯正文
自221井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一)项目名称:自221井建设工程项目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541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4月7日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建设用地征收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双柏村6组的集体农用地0.3571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651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0公顷),共计征收集体土地0.357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自贡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自府函〔2023〕1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及《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自府函〔2024〕16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本次征地涉及农转非安置人员按照有关政策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征地涉及房屋拆迁安置采取住房安置和货币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回龙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大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gda.gov.cn/information)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止。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自221井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5〕541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自221井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5〕541号)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