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7月17日 | 
为进一步规范东侨开发区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及收费行为,深入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现就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开具与病情无关的医疗检查检验。无指征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会诊增开非必须检查项目、将特殊化验检查作为常规化验检查开具,开展无指征、非必需的高值、有创检查等。
2.重复检查检验。短期内重复进行相同或相似医疗检查检验,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高频次开展相关检查检验。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属地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不予互认重新开单等。
3.违规开展检查。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假借科研名义或套用现有诊疗付费项目实施检查。
4.超标准收费。超出规定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标准、数量标准收费。
5.分解收费。将价格项目内涵包含的检查检验内容按照独立价格项目单独收费。
6.虚构项目收费。虚构检查检验项目收费,虚构检查检验部位收费。
7.不规范组合收费。违反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开单的不同检查检验项目组合开单、组合收费。
8.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利用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谋取私利。
二、监督方式
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上述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收费票据、检查报告、病历等),并通过以下途径举报:电话:0593-2315855;邮箱:nddqyyzz@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并在邮件内容中详细说明举报信息)
三、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一)主要受理反映东侨开发区范围内卫健系统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的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本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来电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三)举报人提倡实名举报反映情况,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四)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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