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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重点任务的通知

2025-08-01 福建-福州-长乐市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长乐市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重点任务》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重点任务

  为“牢记嘱托、谱写篇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闽政〔2024〕14号)要求,加快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步伐,力争到2028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全省平均水平缩小到5个百分点以内、提高至69%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65以内,现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全面放开落户条件若干措施,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基础,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户政业务审批流程,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积极融入“福州都市圈”,实现居住证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发改委,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推进居住证和身份证功能衔接。探索运用大数据推算常住人口规模,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

  (三)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深入实施“技能宁德”行动,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以零工市场为基础,统筹资源打造基层就业服务网点,提高零工就业服务质效。深化根治欠薪全域标准化治理试点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涉及工程量争议问题快处、农民工岗前维权教育等机制,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推行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每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行动,推进全国三茶统筹产教融合共同体、宁德新能源产业产教联合体建设,加快宁德市理工职业学院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四)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建立同人口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学位和教职工资源供给。加快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霞浦县民族中学迁建等项目建设,推动城镇学校扩容增位。放宽随迁人员子女升学资格条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方便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和就学。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90%以上,2028年达到94%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

  (五)加强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按以需定购、以需定建的原则发展保障性住房。加快建成六都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蚶岐安居工程项目,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纳入轮候家庭。2025—2028年全市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4000套。加大租赁补贴力度,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并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探索积分购房补贴政策,助力新市民在城市安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六)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持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到2028年,每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

  (七)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结合实际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参与基层治理。引导社工和志愿者队伍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开展人文关怀、权益保护等服务项目,提供妇女技能培训、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发展“青年之家”“青年驿站”“青年夜校”“青创空间”,为青年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短期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团市委、市妇联)

  二、实施以县域为重点的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八)加快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推动常住人口多、要素条件良好、产业基础扎实的城镇化潜力地区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产业承接能力和人口吸引力,加快县域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选择发展路径清晰、具有典型意义的县(市、区)开展潜力地区城镇化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地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支持福鼎市开展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争创国家试点。(责任单位:宁德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九)因地制宜引导县城合理发展。支持与中心城区距离较近、人口数量较多的福安市、霞浦县打造宁德市域次中心城市;具备较好资源禀赋和经济人口条件,但与中心城区距离相对较远的福鼎市建设成为副中心。引导人口持续减少县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鼓励人口小县探索建设运营治理新机制。(责任单位:宁德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各县(市、区)围绕“两新一大一转”产业体系,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育目标,加快打造一批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培育一批县域重点产业集群,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加快补齐县城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短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省级边界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通过合理规划建设,促进城乡接壤地区、邻近城镇地区就地城镇化。(责任单位:宁德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一)分类推进乡镇发展。探索强镇扩权改革,支持人口规模大的经济强镇独立或抱团开展小城市建设,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人口、产业、资源条件较好的镇,以独立或片区联建方式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中心镇,作为县城重要补充;人口规模小的镇鼓励抱团发展,兜牢民生、安全基本底线。(责任单位:宁德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实施区域协作共建行动

  (十二)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高质量编制三都澳海湾城市发展规划,开展“环湾一体、一市多区”研究,推动环湾地区一体化发展。加强市域山海协作,探索“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政策机制,推进山海产业链分工协作。深化健全教育、医疗等干部人才互派机制,提升社会事业共享服务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实施闽江、敖江等重点领域生态治理工程。统筹运用老区振兴、海岛振兴系列政策,加大倾斜力度促进老区、偏远山区、海岛地区协同发展。主动融入福州都市圈、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海洋渔业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健委)

  (十三)打造畅通高效的通勤圈。构建市域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打造全市“1125”出行交通圈。打通对外大通道,提速推动温福高铁、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建设,加快宁德至南平铁路前期研究。加密市域快速干线公路网,重点推进宁古高速、宁上高速、沈海高速扩容、京台高速扩容以及国道G228线、G237线等项目建设工作。优化市域农村公路网布局,重点推进县道提级、乡道“单改双”项目建设。加强宁德通用机场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十四)深化便利共享的生活圈。推动我市医院与国家级、省级医院开展合作办医,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优化教育资源空间布局,争取优质教育资源到我市开展办学合作。政务数据“应融尽融”、系统“应联尽联”,推动更多跨域政务事项“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发改委(数据管理局)〕

  四、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建设行动

  (十五)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加快推动琼堂、福洋、塔东等片区城市更新,有序实施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探索开展危旧房屋分类改造,2025年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9000户以上。优化“一老一小”服务,推进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十个十”民生工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卫健委、民政局)

  (十六)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排涝通道系统整治,2028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5%以上。加快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中心城区湖库连通、西陂塘防洪防潮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逐年修编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同步加强物联感知设施部署和联网监测。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加大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力度,提高燃气普及水平,推进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现代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公安局)

  (十七)加快绿色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东侨开发区加快建设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及福建省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低碳化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市环保循环产业园建设。加快高质量充电桩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到2028年全市建成7500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统筹我市城乡网络建设,深化移动和固定网络覆盖,加快向5G和千兆光网升级,全面提升宽带网络供给和服务能力。加速打造智慧城市,持续实施数字赋能“131”工程,丰富政务服务、应急救灾、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领域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委,市通管办)

  五、完善新型城镇化推进体制机制

  (十八)规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序推进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并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完成低效用地认定和成果建库,开展中心城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采取自主盘活或政府收购等方式盘活存量用地。在符合安全和国土空间规划且用途功能不冲突情况下,在编制详细规划及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鼓励城市土地混合使用。根据新业态发展对于可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既有建筑功能业态可调整互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情况下,鼓励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

  (十九)强化政策支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为高质量发展阶段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提供精准的金融支持。依法合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现代化都市圈建设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二十)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细化落实举措和项目清单。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宁德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本文件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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