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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三七市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示

2025-09-03 浙江-宁波-余姚市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余姚市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3日
建设快讯正文
索引号 00297540X/2025-6611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三七市镇
生成日期 2025-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体裁分类 公示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余姚市三七市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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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三七市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上位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梳理整合相关的各类规划设计,明确三七市镇镇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高质量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4);

(5)《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

(6)《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7)《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8)《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余姚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

(11)《余姚市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12)《余姚市干线路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年)》;

(13)《余姚市余姚市工业集聚区规划(2022-2035年)》;

(14)《余姚市工业用地二次开发专项规划(2023-2035年)》(在编);

(15)《翠屏山片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翠屏山中央公园规划)》(在编);

(16)《余姚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

(17)《余姚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

(18)《余姚市电力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5年)》;

(19)《余姚市5G通信基站布点规划(2024-2035年)》(在编);

(20)《余姚市燃气专项规划(2023-2035年)》;

(21)《余姚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

(22)《余姚市主城区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

(23)《余姚市三七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4)《余姚市三七市镇SQS-01、SQS-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5)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三七市镇镇区,总面积223.95公顷,共分为两个区块。

镇区区块:东至二六市村官桥自然村,南至金川东路、幸福路、串心浦,西至三七市镇行政区域界线,北至市新路,用地面积222.07公顷。

幸福村变电站东侧区块:用地面积1.88公顷。

1.4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与《余姚市三七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保持一致。

02、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

智造创新的临甬经济先行区、功能完备的智造产业配套区、丰富多元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2.2控制规模

规划容纳人口约1.52万人。

规划总用地面积223.95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17.75公顷,占比97.23%,规划非建设用地面积6.20公顷,占比2.77%。

2.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带、一心多点、一体两翼”的空间结构。

一轴:城镇综合发展轴;

两带:产城融合带、环城景观带;

一心:综合服务核心;

多点:产业邻里、生活邻里、公园节点、商业节点、文化节点;

一体两翼:综合活力生活区、临甬制造产业区、特色制造产业区。

03、控制单元规划3.1单元划分

结合规划空间结构、城镇开发边界、道路结构、天然地物界线等因素,规划范围共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编号为SQS-01、SQS-02、SQS-03。

3.2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规划总用地面积223.95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17.75公顷,规划总建设容量为296.27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5.8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5.63%。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35.01公顷,居住/商服兼容用地20.79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2.1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5.56%。

4.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4.0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84%。其中商业用地2.99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32公顷,商业/商务兼容用地0.69公顷。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91.1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41.87%。

规划工业用地在镇区东西两侧形成两个集聚区,其中西侧为临甬制造产业区,规划工业用地72.82公顷,承接宁波产业外溢,围绕家用电器、汽车零部件、液压管件等产业打造集中成片的临甬制造产业园。东侧为特色制造产业区,规划工业用地18.35公顷,作为企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4.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7.6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7.30%。其中规划城镇道路用地37.35公顷,包括安捷路(S307)、金川路、中山路等城市道路;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0.31公顷,为5处独立占地的社会停车场。

4.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2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0.58%。保留现状通信基站、污水泵站,规划扩建现状环卫站,并在其东侧规划预留一处固废处理厂。

4.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5.7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23%。其中公园绿地9.59公顷,保留浦东公园,预留滨水绿地空间,增加小公园和街头绿地;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兼容用地1.46公顷,结合设置社会停车场;防护绿地4.69公顷,主要为高压廊道防护绿地。

4.8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面积1.69公顷,为文保单位井头山遗址,规划建设井头山遗址博物馆。

4.9非建设用地

规划非建设用地面积6.20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97公顷,其他非建设用地2.23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1规划内容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社区服务以及行政办公等6类,分为15分钟、5-10分钟2个级别。

5.2管理通则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范围可在规划条件中根据具体设计需要作适当深化调整。规划管理中,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单元内进行合理调整,但须满足设施的服务半径。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6.1绿地系统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9.59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69公顷,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兼容用地面积1.46公顷。

规划形成“一网、多节点”的绿地结构。一网:结合现状河道两侧绿带形成生态绿廊网络,进一步优化视觉景观。多节点:包括浦东公园等3个公园和安捷购物广场等3个商业节点,结合开敞空间配置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形成合理、有序、立体的绿色空间体系。

6.2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规划公共开放空间主要包括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1)开放空间廊道

主要为沿河景观绿道,沿水系设置适当宽度的景观绿道,方便人们休闲健身。吴泽浦、彭王浦岸线,宜采用生态岸线与亲水设计相结合的手法,体现江南水乡的特质,创造多样的水岸活动空间。

(2)重点开放空间

包括公园绿地节点和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开敞空间,主要为3处公园绿地和3处商业节点。

07、道路交通规划7.1道路系统

(1)道路等级

规划形成“两横、四纵”的骨架路网结构。两横为安捷东路(S307)、金川路,四纵为三河线、中山路、三胜线、长生路。

规划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安捷路(S307)两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其他道路两侧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应符合《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

(2)道路交叉口

规划道路交叉口形式均为平面交叉,主要采用信号灯控制组织,同时应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与安捷路(S307)相交的支路,原则上采用右进右出的通行方式。对于交通量较大的主次干路交叉口,应设置信号灯,并宜进行渠化处理。

7.2交通设施

(1)加油站

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1处,用地面积0.32公顷。

(2)社会停车场

规划设置13处社会停车场,其中5处为独立占地,用地总面积0.31公顷,8处为结合地块设置。

(3)地块配建车位

各地块配建车位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08、公用设施规划8.1给水工程

(1)用水量预测

预测用水量为1.13万立方米/天。

(2)供水水源

由姚东水厂供水,水厂规模8.0万立方米/天。

(3)给水管网

规划管网采用环网状结构,以提高供水的可靠性,管径在DN200至DN500之间。管线与道路红线平行,结合道路建设敷设,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7米。

消防用水采用与生活用水相结合的低压制,接有消火栓的配水管管径不低于DN150,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120米。

8.2污水工程

(1)污水量预测

预测污水量为0.85万立方米/天。

(2)污水处理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排至污水泵站,由污水泵站输送至余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医疗、工业等特殊类型污水须自行处理至符合排放标准,方可接入污水管网。

(3)污水管网

规划管网沿道路敷设,与道路红线平行,管道一般布置在道路西、北侧,管径在d300至于d600之间。

8.3雨水工程

雨水根据地势,由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放至自然水系。

8.4电力工程

(1)电力负荷预测

预测用电负荷为29.9兆瓦。

(2)供电电源

规划电源为110kV三七市变。

(3)电力管网

保留现状220kV高压线,按照导线向外延伸15米划定高压电力线走廊,涉及地块的开发建设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

规划10kV电网采用环状结构,以提高供电可靠性,10kV的电力线可采用地埋电缆的方式。

8.5通信工程

(1)通信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电信支局和邮政支局,规划范围内设置通信基站共13座,其中现状改造7座,规划新建6座。

(2)通信网络

完善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及有线电视网络等公用通信网络建设。固定通信网络采用光纤网络布设,无线通信网络近期按5G网络布设,远期考虑更先进的无线网络技术的应用。

8.6燃气工程

(1)燃气气源

三七市镇气源主要来自余姚南门站(即 T1高中压调压站),分两路接入三七市镇。

(2)燃气管网

燃气管网规划采用环网结构,以提高供气的可靠性。规划沿主要道路敷设中压管网,管径在De160至De315之间。

8.7环卫工程

(1)垃圾处理设施

预留扩建现状垃圾转运,生活垃圾经分类处理后转运至小曹娥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在垃圾中转站东侧规划新增固废垃圾处理厂1处。

(2)公共厕所

规划设置公厕8座,同时鼓励商业建筑内部厕所对外开放。新建公厕宜达到旅游厕所三星级标准以上,每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

09、综合防灾规划9.1防洪排涝

(1)防洪标准:20年一遇。

(2)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当天排除不受淹。

9.2消防

(1)消防站

本规划区由三七市镇专职消防队负责,配备灭火消防车及相关器材。

(2)消防给水规划

消防水源以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并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源。

(3)消防通道规划

规划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要符合消防通道要求。

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各地块消防的要求。

9.3抗震

三七市镇建筑抗震设防要求应不小于7度。学校、医院、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在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档抗震设防。

9.4防灾工程

规划中山路、S307省道为主要疏散路线。

规划防灾指挥中心1处,结合镇政府设置。

规划救护站1处,结合镇卫生院设置。

规划疏散集结点3处,结合公园及中小学操场设置。

规划设置防灾警报器3处,分别位于01-05b、02-04c、01-22b地块。

9.5地质灾害防治

本规划区属于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即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地下水开采规划与管理,预防地面沉降灾害形成;应加强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普及与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抗灾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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