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陕西-汉中-西乡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29日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规划区内一般民用建筑40元每平方米,居民自建房按50%计征,工业生产性建筑及仓储建筑按80%计征;规划区外建筑10元每平方米;构筑物按照工程概算总投资5%计征。 | 政府制定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 | 国发〔1998〕34号,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号,陕价行发〔2005〕17号,陕价商发〔2012〕123号,财税〔2019〕53号,陕财税〔2019〕1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汉政办发〔2022〕23号 | |
2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土地复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 | 根据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制定复垦标准。 | 政府制定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
3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 所在地税务机关 | 政府部门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 政府制定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发〔2008〕1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陕财税〔2021〕11号 | |
4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占用耕地审批 | 水田每亩2.6万元;旱地每亩2.3万元;粮食产能价每亩每百公斤0.3万元。 | 政府制定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陕政发〔2018〕9号,国土资规〔2017〕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
5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 西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 550元 | 政府制定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 80元 | |||||||||
证书工本费 | 10元(经济适用房分别持证、婚内外房屋转移收取10元工本费;加名字、换发证书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工本费)。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