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32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293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和各镇(街道),在农民合作社前期项目储备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对自愿申报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9家合作社和申报实施合作社培育项目的3家合作社,分别逐一进行了资格审查、实地调研、综合考量,并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成的项目评议组评议通过,且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一、拟将以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1.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茶乡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补助30万)
2.雅安市名山区桔香源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20万)
3.雅安市名山区兔满园养殖专业合作社(补助20万)
4.雅安市名山区联江福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24万)
5.雅安市名山区鑫鑫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10万)
纳入雅安市名山区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范围。
二、拟将以下农民合作社:
1.雅安市名山区超众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10万元)
2.雅安市名山区兴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10万元)
纳入雅安市名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范围。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据实致电,电话:0835-3223722。
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