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雅安-名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26日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工作安排。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茶、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八)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并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九)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四)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七)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区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八)负责全区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
(十九)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稳产保供基础,全要素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守牢粮油生产安全底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挖粮食生产潜能。2024年完成小春粮食播面0.5147万亩,产量0.1106万吨(核定数),与2023年相比,增长0.36%;油菜完成播种面积3.626万亩,产量0.421万吨,与2023年相比,增长0.57%;大春粮食播种面积预报数15.4300万亩、产量6.5516万吨。
2.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能力。一是蔬菜生产供应稳中有增。依托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全区已建成蔬菜生产基地8365.31亩,高标准规模建设8365.31亩常年性蔬菜保供基地。2024年蔬菜播种面积预计5.1179万亩次,同比增长0.0604万亩次,增幅1.19%;产量5.9507万吨,同比增长0.071万吨,增幅1.21%;产值9721万元,同比增长142万元,增幅1.48%。二是水果扩量提质。2024年水果种植面积4.32万亩,与去年同比持平;预计产量4.28万吨,同比增长0.855万吨,增幅24.96%;产值2.226亿元,同比增长0.91亿元,增幅69.15%。三是中药材稳步发展。2024年中药材种植面积0.2万亩,产量0.09万吨,年产值720万元,与去年同比持平。
3.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布局产业带。一是以车岭镇石堰村、前进镇凤凰村为核心,整合市级“菜篮子”项目资金,实施雅安市名山区高效农业科技推广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宜机化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高标准农田设施建设、连片设施蔬菜大棚建设等现代农业生产措施,建成高标准蔬菜基地。二是创新发展思路,充分利用经果林,在茅河镇、万古镇、中峰镇、黑竹镇等地改造发展特效经果林(柑橘)产业带。三是抓住乡村振兴机遇,万古镇上善若水农耕体验园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建设集水果采摘、观光休闲、农耕体验于一体的农耕体验园。
4.推进畜禽、渔业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一是依靠良好的畜牧生产条件和基础,鼓励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初见成效,示范带动全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4%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稳步提升。经统计核定,经统计核定,2024年底生猪存栏38.1483万头,同比减少11.6%,其中能繁母猪存栏3.2714万头,同比减少3.2%;全年累计出栏55.4917万头,同比减少6.67%。二是2024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约4530亩,水产品产量3155吨,增长2.44%,渔业总产值4475万元。其中冷水鱼产量650吨,产值1900万元,产值同比增长44.4%。今年实施的天府鱼子酱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完成并投产后,我区冷水鱼有望明年实现产量1250吨,产值3000多万元。
5.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开展试点运营监测,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相关报表及汇报材料。指导供销社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0.43万亩。二是开展产地仓储保鲜设施统计工作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冷链物流管理。协助开展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指导实施主体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450立方米。三是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电商培训统计、全国数字乡村创新大赛推荐等工作。
6.加快推进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一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落地落实。2024年农机补贴共补贴1060台,685户,补助资金370.7946万元。其中1户1台拖拉机报废补贴1.75万元。二是持续推进机电提灌站建设与维修。2024年新建黑竹镇黑竹关村机电提灌站1座,总保灌能力超过400亩,有效改善2个村,约1500名群众生产用水条件。2024年维修改造24座机电提灌站,覆盖七个镇(街道),总计补助资金投入103.75万元。三是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开展农机安全培训2场,69人次,农机安全宣传4次,定期对本区六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督导,同时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发现4处隐患并及时整改。
7.推进基层农业技术体系建设。一是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乡村人才振兴,助力现代农业发展,2024年度完成66人的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区级培训57人,省级骨干培训9人。三是持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4年度共培育127人的高素质农民,其中:农业领军人才3人、农业职业经理人4人,区级经营管理型40人、技能服务型80人。通过人才的培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构建粮经统筹、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聚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推进厕所革命整村示范。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名农发〔2024〕79号),组织召开了2024年“厕所革命”推进会3次,到各镇、村开展现场培训30次,共讲培训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400余人次,组织2023年厕所革命项目回头看工作8次。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重点在蒙阳街道、蒙顶山镇、新店镇、百丈镇、红星镇、前进镇、万古镇实施,共计7个镇(街道)13个行政村,实施后示范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773户,奖补资金共计129万元。
2.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定了《雅安市名山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名农领〔2024〕1号),以“三清三整两提升”为工作导向,以“村庄环境提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个方面的内容为工作重点,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3.持续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用好“川善治”智慧乡村治理平台,通过“川善治”小程序的运用,提升村庄治理效率,动态呈现各个村庄治理成效。目前,全区115个村、社区全部入驻平台,共计服务村民3.1万人。2024年百丈镇安桥村在四川省首批“千村激励计划”评比活动中脱颖而出,荣获《积分制-共建共享奖》《清单制-服务满意奖》和《点亮乡村-备受瞩目奖》。二是积极申报第三批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遴选工作,进一步提升四川名山蒙顶山茶文化系统建设知名度。积极推选陈吉林、郇昭两名同志为四川省第四批农村致富带头人,通过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动周边群众实现增收致富。
(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强村富民持续发力
1.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4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量,年纯收入突破2504.94万元,村均纯收入达28.15万元,3个村集体经济收入破百万,全面消除纯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收入总量持续保持全市第一方阵。截至2024年12月6日,我区89个村1个涉农社区银行存款总额9377.94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规模2469.8万元(原始基金2235万元,收益234.8万元),其中:农户借款27户17.4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1412.53万元,资金余额1026.17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3.7万元。
2.认真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多次对全区13个镇(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以及联合督导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经过多次排查,全区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村数共46个,涉及不规范问题90个,集体经济合同存在问题502个,现均已推动整改完成。审查农村集体经济存续期(正在履约)合同/协议共2541份,其中:审查合规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共2395份,不合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共146份;对不合规合同指导各镇(街道)赓即按照审查意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现已整改完成120份。其中,移送纪委问题线索11条。召开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培训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会各1次。推动全区9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永兴街道9个、马岭镇涉农社区1个)完成了建账和会计凭证的上传,并成功对接至全国平台。指导各村(社区)每季度收集“三资”在承包、出租、入股等经营管理中所产生的票据、凭证等资料,以电子扫描件或拍摄照片等方式,将每一项原始凭证上传“阳光‘三资’”平台,进行“三资”公示公开。
3.认真组织开展名山区国有资产和村集体资产摸底调查及图表绘制工作。按照8月22日,区委书记余云峰在召开名山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上指出:要参照自规局清理闲置土地图斑,将各镇(街道)国有资产和村集体资产,摸清底数分镇(街道)绘制图表指示精神,认真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国有资产和村集体资产摸底调查。9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名山区国有资产和村集体资产摸底调查及图表绘制工作的通知》至各镇(街道),开展统计工作。12月中旬前,各镇(街道)完成了摸排清查,我局完成了收集、汇总;目前,正在开展上图前期准备工作。
4.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将全区2023年底登记在册的373家合作社相关信息全部更新完善入库,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全区在市场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共35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5家,市级示范社26家,区级示范社30家。家庭农场共306家,其中省级示范场10家,市级示范场39家,区级示范场81家;农业龙头企业共30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0家,市级14家,区级5家。
5.继续做好中省财政资金扶持项目。认真做好每年度中省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以中省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为辐射点,打造村集体经济发展标杆。目前,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6个涉及6个村,均已完工,已验收。2024年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6个涉及6个村,3个村已完成,3个正在推进中。
(四)抓紧农业项目投资建设,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增添动力
一是大力开展跑项争资。2024年向上争取到中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国家专项债券等项目66个,资金39853.8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项目20个,资金4738.08万元;省级财政项目28个,资金6612.0345万元;市级财政项目12个,资金992.35万元;区级财政项目2个,资金141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个,资金26100万元。
2024年我局整合实施项目34个,资金39675.4745万元(其余两个项目总投资178.39万元,由区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项目14个,正在有序开展项目16个,其余4个正在加快开展前期工作。累计拨付34578.9242万元,资金拨付率87.15%。二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2024年,我局现有重大农业项目5个,市级重大项目2个(雅安市名山区茶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亩粮经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区级重大项目3个(百丈镇千尺村冷水鱼养殖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高效农业科技推广农田建设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其中续建2个,新开工2个,加快前期1个。总投资137673万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4000万元,截至12月底完成投资24167(实际完成2316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69%,完成固定资产入库9209万元。因项目工作推进有力,1-9月名山区茶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入评项目区级“红旗”。
(五)认真抓好茶叶生产,打造茶产业发展大平台
1.推动茶叶产值进一步提升。今年我区茶园面积稳定在39.2万亩,投产茶园面积34.5万亩。今年前三季度,茶叶(毛茶)累计产量为64240吨,同比增加3730吨,增幅6.16%,鲜叶产值为29.29亿元,较去年增加1.39亿元,增幅4.98%。在2024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蒙顶山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达到54.76亿元,连续8年入围“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十强”;增量5.17亿元,排名全国第二。
2.深化四川省茶树良种繁育场同科研院所的合作。一是加强与四川农业大学和四川农业科学院省茶叶研究所的科研技术合作,今年共同开展各类技术合作交流20次以上。今年在蒙顶山茶原真性保护核心区域的川茶群体种中共收集茶树种质资源30份以上。今年完成从安徽等地引进茶树新品种10个。二是与省茶科所合作项目《突破性茶树育种材料和方法创新及新品种选育“育种攻关项目”》顺利推进;与茅河镇香水苗木合作社签订“现代化名山苗木科创实践基地”共建合作协议,协议的达成利于双方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名山茶苗产业的提质增效;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选育茶树新品种“苔子茶1号”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核登记;与四川农业大学签约共建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党建联建基地,配合召开了全国农林高校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学术年会的现场会;顺利完成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对牛碾坪茶良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检查验收工作,基地近几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科技试验示范效应得到了与会专家和领导的高度评价。
(六)着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一是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监测帮扶体系,成立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工作专班,设立区、镇、村三级网格人员1353人,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确保消除返贫风险。截至目前,我区有脱贫人口4741户12915人,有监测对象219户552人,其中,已消除风险179户442人,未消除风险40户110人,风险消除率80.07%。今年已累计推送风险信息6182条,新纳入监测对象31户81人,无“漏测失帮”和“体外循环”现象,无规模性返贫风险。二是开展集中排查。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每年统筹区、镇、村三级网格力量、帮扶力量等,全覆盖排查102个涉及农村户籍的行政村(社区),全面摸排农户73747户242814人,其中入户排查69976户230985人、村级研判159户319人,线上方式排查3612户11510人,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73747份、帮扶政策“明白纸”207份。经排查,拟新增监测对象6户13人,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6户13人。排查出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32户72人;三是支持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落实农民工就业保障服务,开通“专车”服务2车次,集中运送农民工外出务工55人次,已向2186名脱贫人口兑现务工交通补助140.4万元。四是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持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7个重点帮扶村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衔接资金联农带农作用,对重点帮扶村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今年共实施涉农项目4个,投入衔接资金485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五是抓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抓好“雨露计划”政策宣传,优化申报程序,积极为脱贫家庭困难学生申报“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24年已兑现“雨露计划”在校生补助623人、93.45万元。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建立了2024年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针对98名“雨露计划”毕业生不同家庭情况、就业意愿等分类制定就业帮扶计划;强化“1131”就业服务,帮助实现就业97人,就业率98.98%,累计发放毕业年度学生求职创业补贴0.6万元。
2.抓好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资产管理。一是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2024年,按照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要求,我区按程序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57个(包括保障类项目8个、续建项目12个、新建项目37个),计划投资财政衔接资金6643万元。截至10月底,到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6643万元,分别是:中央衔接资金48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093万元,市级衔接资金67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1400万元。中省资金支出:中央资金支出480万元,进度100%,省级资金支出4093万元,进度100%,中省资金支出均达到序时进度考核要求。二是持续抓好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在2023年专项调研成果基础上,再次梳理核实2013—2020年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投入情况,2013—2020年我区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7947.5113万元实施项目553个。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531.4997万元。2021—2023年,全区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491.28万元,形成帮扶资产80件、资产规模11798.85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72件11048.65万元,经营性资产5件613万元,到户类资产3件137.2万元。
(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乡镇速测体系,全区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2024年度,所辖乡镇完成茶鲜叶农残检测共计 21403个参数,检测合格率100%。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设。积极鼓励、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压实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溯源。截至目前共计181家主体入驻并本年度录入生产、加工、销售记录2305条,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本年度开具合格证70000余张。三是强化品牌建设,加大“二品一标”认证力度。指导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等认证。截至目前,全区共计8家绿色食品企业,88个绿色食品,13个绿色食品产品完成续展,25个绿色食品产品正在续展中,绿色食品续展率100%,全区名特优新产品3个,“蒙顶山茶”纳入首批《中国农产品品牌索引名录》。
(八)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坚定守住行业安全线
1.落实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全区2024年春秋季两季共免疫生猪口蹄疫42万头次,免疫密度96.85%,牛羊口蹄疫0.96万头(只)次,免疫密度达到100%;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104万羽次,免疫密度100%;羊小反刍兽疫0.8万只次,免疫密度100%。全年总计排查犬只17353只,圈养牛762头,圈养山羊3999只。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对家犬开展集中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总计免疫犬只17353只,免疫率100%。
2.加大渔政执法力度。2024年累计开展白日渔政执法巡查220余次,夜间巡查24次,多部门联合执法12次 ,出动执法人员886人次、执法车辆235辆次,暂扣渔网20余张,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2只,依法查处渔政违法案件2起。
3.多措并举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开展了4次农业投入品专项行动。日常检查农资经营公司960家,检查种子经营单位212家,肥料经营单位190家,检查农药经营门市1085个次,确保了农业生产秩序健康稳定。
4.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治理,指导镇(街道)开展农村沼气、养殖场粪池摸排工作,完善农村有限空间基础数据库,统一制作、发放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3950个,印发告知书1.7万份。切实抓好其他农业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0659.39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817.39万元,增长47.1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3065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86.5万元,占33.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72.89万元,占66.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3065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59万元,占9.35%;项目支出27793.81万元,占90.65%(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20275.06万元,占项目支出72.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659.3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17.39万元,增长47.1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55%。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9.5万元,增长20.78%。主要变动原因是并入原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77万元,占5.44%;卫生健康支出142.43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201.16万元,占1.96%;农林水支出1962.23万元,占19.08%。其中项目支出742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02%;其他支出275.06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6822.27万元,占66.32%;商业服务等支出321.59万元,占3.1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2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1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8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支出决算为87.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85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8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3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0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支出决算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27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7.38万元、津贴补贴156.19万元、奖金468.4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56.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2.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2.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3万元、住房公积金201.16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06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0.2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60.16万元、生活补助150.87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662.86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6.3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16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34万元、印刷费43.66万元、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3.1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0.5万元、差旅费3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5.08万元、培训费3.11万元、公务接待费14.0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111.25万元、委托业务费485.49万元、工会经费28.1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5万元、其他交通费46.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93万元。其中: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0元、国外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元、无形资产购置0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中:基本性支出1867.1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857.26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0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0万元。其中,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经常性赠与0万元、资本性赠与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97万元,完成预算96.32%,较上年增加0.76万元,增加2.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原乡村振兴职能职责,相应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4万元,占4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3万元,占52.0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4万元,完成预算86.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2.06万元,下降13.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农业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2.82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增加原乡村振兴职能职责,相应经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0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1009人次,共计支出14.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内外来名参观考察学习和检察指导工作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无外事接待事项,故无相关外事接待经费支出。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2.8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2.89万元,占1.83%;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20000万元,占98.17%;具体情况如下:
(图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本年25个常年项目进行绩效分析,涉及预算总金额2324.51万元。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80万元。
本部门对2024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07万元,比2023年减少130.27万元,减少31.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2.2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农业执法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指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工作安排。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茶、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并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9.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4.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5.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6.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区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区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总编制155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参公编制47名,其他事业编制86名。在职人员总数144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机关工勤4人,参37人,其他事业人员88人。遗属13人,退休12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6189.1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30659.39万元。
(二)支出情况。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6189.19万元,决算报表支出30659.3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单位)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情况:暂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快推进全区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
2.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年初预算,按照程序进行预算执行和调整预算。开展预算绩效自行监控。统筹单位收入、支出执行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进行绩效分析。
3.财务管理。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开展预算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核算。
4.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卡片台账,分别由局办公室与计财股开展资产清理和登记工作。
5.采购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需求的内容、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评估,实施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计划。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8150.8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7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980.4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6%,无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快推进全区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各业务股室协调配合下认真开展了2024年度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局整体支出基本完成了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暂无。
(三)改进建议。
暂无。
附件2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雅安市名山区2023年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奖补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根据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雅农发〔2022〕105号)、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实施2023年度雅安市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雅农发〔2023〕10号)和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雅安市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雅财农〔2024〕18号)要求,实施2023年度名山区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奖补。
二、评价实施
采取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对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奖补资金使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实施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奖补绩效自评,巩固提升高质量农产品建设成果,持续加大对绿色(有机)农业的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和全面乡村振兴。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奖补实行自愿申报原则,符合奖补的主体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2023年度,名山区辖区内生产主体申报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认证10个;绿色食品续展34个,共计49个,按照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雅安市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雅财农〔2024〕18号)精神,奖补资金共计38万元,由市、区财政按照7:3比例分担,其中,市级奖补资金26.6万元,区级奖补资金11.4万元。市级奖补资金部分已下达,赓即对奖补主体单位进行拨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类。通过实施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激发生产主体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促进产业向高质、优品、绿色发展,提升农产品品质,实现提质增效。
2.民生保障类。绿色(有机)产品生产,严格限制农药、化肥使用,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和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奖补政策通过舆论宣传、市场引导,可提升公众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推动消费端从 “低价导向” 向 “品质导向” 转变,形成 “绿色生产 - 绿色消费” 的良性循环。
3.满意度。2023年度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奖补资金项目极大的发展了我区绿色有机认证,对全区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申报主体单位对奖补政策100%满意,严格按照绿色有机生产标准开展生产,为提升名山区品牌和质量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问题及建议
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奖补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7:3比例分担,现市级奖补资金已下达(26.6万元),赓即拨付给奖补主体;2024年5月23日,区农业农村局上报《关于解决2023年名山区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奖补金额的请示》(名农〔2024〕61号),暂未收到批复,未拨付区级奖补资金(11.4万元)。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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