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余姚市马渚中心卫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胃镜肠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随着内镜检查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内镜技术的不断深入,部分老镜子的老化,目前科室现存的三根胃镜和一根肠镜(290系列)已不能满足目前的病人需求,内镜紧缺,存在患者等候情况,需购买1根胃镜1根肠镜。
标的名称:胃镜肠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25000
数量:胃镜1根、肠镜1根
单位: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胃肠镜检查已成为消化道疾病诊断和评估的重要工具,我科业务量在同级别单位排名常年靠前。胃肠镜联合检查是我科创新型项目,此项目不仅是全市同级别医院的率先开展的项目,同时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完善内镜室的整体服务体系,也为医院业务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五、申请理由:根据目前医院业务开展所需,从临床实际工作需求出发,进口设备技术水平先进、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目前国产设备在上述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临床需求,且国内绝大部分三甲医院使用进口品牌;为保证临床诊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临床疑难疾病的诊断准确率,满足区域卫生事业和医疗技术发展的要求,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凌波 | 技师 |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
郑芙珍 | 高级 | 宁波市中医院 |
余华良 | 高级 | 宁波市鄞州二院 |
郭方达 | 高级 | 宁波市李惠利医院 |
蒋华芬 | 律师 |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的认定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设备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